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5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 万元,主要是2023年以前,我区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暂按0万元填报,在预算执行时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从预算准备金调剂安排。2024年起,按照《关于优化深圳市本级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部门出国计划初审情况在年初预算编制。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5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我署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