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区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罗党廉办发〔2023〕2号)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扎实推进我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我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八届区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安排。在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廉政教育,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坚决防止和纠正任何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立场不移。
2.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使“第一议题”与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各类学习活动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全覆盖的理论武装良好格局。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有效夯实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具体工作的强大内生动力。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履行党内监督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任务分解,主动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并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和措施,有计划地落实问题整改。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由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5.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议事决策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准确把握和熟练运用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6.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形成“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生态。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提拔重用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旗帜鲜明为担当负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追责问效,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三)锲而不舍树新风,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7.深化形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先进典型教育。党组书记全年至少讲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依托全区红色基地资源至少开展一次革命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清形势。
8.深化纪法教育。按要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三会一课”学习党章党纪党法,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每年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不少于1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9.及时宣传报道我署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情况,完善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把握机关党建特点规律,积极探索、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经验和方法。
10.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紧紧围绕区八届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力三区”目标定位,构建“一带五区”发展格局,实施总部集聚、创新引领、深港合作、赋能实体、生态保障、风险防范六大行动。全年引进6家持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不少于10家,做深做实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开展“融·易·罗湖”银企对接会活动不少于30场,稳妥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以高质量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罗湖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内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1.聚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和拨付等重点领域,对扶持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采购流程,规范经费开支程序。重点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进一步梳理在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相关工作环节的合规把控。
12.持之以恒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格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营造务实清廉的新风正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干部职工杜绝违规接受宴请、收送礼品礼金等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发现的作风问题主动整改处理,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13.加强日常监督,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做实做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履职提醒、廉政提醒。党组书记每季度应开展提醒谈话或警诫谈话不少于1次,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每季度应至少开展党内谈话1次。坚持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党组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署长是第一责任人,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中,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努力打造一支依法、廉洁、高效、团结的队伍。
(二)强化履职尽责
严格按照《2023年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把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署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跟踪落实和督查检查。要注重日常动态监督,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检查不容忽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