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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5708X/2024-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4-10
名称: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文号: 深统规〔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主题词: 统计年报 定期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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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次数:-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深统规〔2023〕1号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深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现将深圳市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统计机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切实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确保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填报、审核、验收数据,及时反馈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统计调查工作,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分析,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统计保障。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附件: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深圳市统计局

2023年11月29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转载时间:2024-04-10

  转载链接:http://tjj.sz.gov.cn/zwgk/zfxxgkml/zcfgjzcjd/qtwj/content/post_11017055.html


附件:

1.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