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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K317268899/2020-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2-10
名称: 关于久多宝科技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0
主题词: 案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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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久多宝科技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10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于2020年9月7日对久多宝科技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多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该案件侦查情况通报如下:)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于2020年9月7日对久多宝科技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多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该案件侦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于2020年9月8日依法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0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执行逮捕。

  二、警方已调取涉案资金流水,并聘请第三方司法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流水进行司法审计。

  三、因该案投资人分布全国各地,为方便报案,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1.投资人可亲临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递交报警材料;

  2.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并注明“久多宝报案材料”(收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邮政编码518000)。

  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