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与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于2022年3月29日签订《罗湖区司法局2022年度购买社工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因业务需要,变更支付期限,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因业务需要,就合同中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中的第2点付款时间及支付金额进行补充调整。
资金拨付:本合同款项分三笔进行拨付,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甲方7月31日前支付乙方第一笔服务费用135.3万元,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第二笔服务费用67.2万元,2023年3月31前支付乙方服务费尾款67.5万元。
2、除本补充协议修改的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余条款不变,仍然继续有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原合同规定执行。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与原合同相同。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