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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216N/2020-0003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2-01
名称: 罗湖区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罗湖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主题词: 罗湖区普法办公室 开展 罗湖区 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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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罗湖区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
(今年12月初将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12月初将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这一契机,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助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罗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从2020年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街道、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向后延伸,其中主要活动应相对集中安排在12月1日至7日期间。

  四、活动安排

  (一)举办“全民学法,阅读有礼”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12月1日至11日期间,联合罗湖书城推出“全民学法,阅读有礼”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罗湖书城设置专台、专区,精心挑选大批优秀法律类图书集中陈列展示。活动期间,采取线上预约,线下领券消费的形式,凡在活动专区购买法律类图书,即可享受购书优惠,激发广大居民群众购书学法热情。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深圳书城罗湖城。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菜单式普法”专项活动

  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以“菜单”形式编制普法清单,组织辖区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根据实际需要“看单点菜”,选取法院政治素养好、审判经验丰富、富有亲和力的法官建立“菜单式普法”队伍,以线上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庭审直播、模拟法庭、参观讲解等形式开展活动,切实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组织全区中小学校于12月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包括普法小记者选拔、专题报告、主题班会、民法典主题海报设计大赛、“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故事演讲比赛、宪法晨读及宪法日宣誓与签名等,引导青少年自觉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习惯,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各中小学校)

  (四)各街道自行组织专项宪法宣传活动

  请各街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自行组织至少一场专项宪法宣传活动(此项工作已纳入今年“法治罗湖建设”指标评估),加强组织宣传发动,让更多市民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

  黄贝街道: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同步开展罗芳小学法治宣传周、线上宪法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翠竹街道:举办以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趣味宪法游戏等为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律师进社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东门街道: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桂园街道: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小区、进学校的宪法“三进”活动。

  南湖街道: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制作宪法主题宣传海报。

  笋岗街道:开展宪法宣讲进社区活动;举办“百名律师进社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东湖街道:以法治为主题改编文艺作品,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开展“线上+线下”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莲塘街道:设置宪法宣传展台;开展宪法知识讲解及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东晓街道: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讲座;制作“尊崇宪法权威”主题宣传海报;利用辖区户外LED电子屏幕播放《宪法》宣传视频。

  清水河街道:开展以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咨询服务及扫黑除恶等法治知识宣传为内容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同时,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街道举办的宪法专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投放一批法治理念普法产品

  区普法办设计制作一批法治理念普法产品,并组织印制一期主题宣传海报,投放到各街道及社区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宪法宣传周”的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宣传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法治宣传活动计划,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共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本部门、本行业普法宣传与“宪法宣传周”有机结合,按照“法治罗湖建设”评估指标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注重把握部门特点、宣传规律和群众需求,务求实效。

  (三)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用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注重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

  (四)加强督导,及时反馈。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及早准备,确保本次法治宣传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区普法办要加强督导,与各单位共同努力将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好。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2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连同现场照片反馈区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