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司办〔2018〕47号)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7日和9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曾晓峰(执法证号:006566)、杨世增(执法证号:014633)及公律科工作人员分别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杰科所”)和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闻天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杰科所成立于2011年4月27日,现有执业律师23名,其中有3名党员律师,律师结构以青年律师为主,本科学历约占60%,研究生学历约占40%。
闻天所成立于2001年5月4日,现有执业律师4名,无党员律师。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017年度杰科所一共代理各类案件超过1000件,以民商事案件为主;营业额约800万元,纳税额约为20万元。
闻天所2017年度代理案件较少,2018年度代理各类案件约十几宗。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杰科所执业记录良好,偶尔有当事人投诉,但经司法局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也表示不再投诉。
闻天所郑永风律师曾因私自收费、私自接受委托、代理不尽责等原因被当事人多次投诉,该所其他律师未受到当事人投诉。
(四)内部管理情况
杰科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开发了自己的OA办公系统,出具所函等法律文书都是通过内部OA系统统一编号和登记,并留存纸质材料备查;有统一的用章审批流程和财务制度,合同签订风险问题由律所主任亲自把控;案件受理及归档都有专门的登记簿进行登记;律师费由当事人转至律所对公账户,并由律所开具发票。
闻天所原有建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但在变更办公场所不慎遗失。律所公章由合伙人陈德林保管,需要盖章时先填用章登记表并由合伙人审批后方可盖章,但用章登记表已于搬迁办公地址时丢失,2018年代理案件暂未登记。律所出具的合同等法律文书均需登记,并交由律所保管,合同风险等由合伙人陈德林负责审查。律师费由当事人转至律所对公账户,并由律所开具发票。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
近三年杰科所和闻天所都未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也未受到行政奖励和行业奖励。
(六)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杰科所和闻天所均能全面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未发生拖欠会费的情况。对律师协会指定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且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学习。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杰科所存在卷宗归档不完善的问题。部分案卷卷宗未及时装订,也没有案卷卷宗目录,个别案卷卷宗缺少提交人的签名及日期。
闻天所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搬迁办公地址时遗失了部分案卷卷宗和律所用章登记表、合同登记表。
三、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检查人员已经现场要求杰科所和闻天所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规范化执业工作。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