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216N/2018-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3-15
名称: 罗湖区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15
主题词: 罗湖 司法 总结
【打印】 【字体:    

罗湖区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3-15  浏览次数:-
(罗湖区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罗湖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工作目标为统领,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紧盯目标抓落实,以‘四硬’精神全面推进罗湖振兴”为指引,全面推进“七五”普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法治获得感,力推各项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福祉提供法治支持。

  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以高度看齐意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加强学习统筹。成立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打造立体学习模式,组织不同范围的人员广泛深入开展学习,促使机关全体干部、公证员、律师、离退休干部主动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截至12月底,共开展党组理论集中学习5次,专题党课4次,支部专题学习研讨8次,组织干部参加区级党的十九大专题培训共计14期82人次,“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参加率100%、满分率81%,在全局44名党员中实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全覆盖。

  聚焦问题调研。围绕制约罗湖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服务全面振兴罗湖的瓶颈问题,司法局党组结合全区中心工作,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先后开展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管好特殊人群确保罗湖社会面稳控的现状及问题和对策”、“如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专项课题调研,努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措施。

  广泛开展宣传。结合“12.4”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社区宣传。区普法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为主题,牵头罗湖区10多家单位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法治宣传。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法治解读,邀请市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同志作以“法治梦助推中国梦——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法治解读”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社区党委书记共600余人参加。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显著,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全体党员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服务中心、法治引领,营造罗湖全面振兴发展的法治环境

  认真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以及相关执法单位普法工作人员等力量,做好棚户区、老旧住宅区、城中村(股份公司)、二线插花地等重点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成效显著。

  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评估顺利通过。充分整合法治资源,延伸职能服务,区普法办积极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超额完成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任务,推动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2017年完成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推荐和62个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评估工作,参评社区比例占全区的75%。

  重点人群普法全面推进。深度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法善治能力。联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法学会举办罗湖区全面依法治区“法智汇”,聘请全国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就我区如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执法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等问题集思广益;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微信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9%以上;全面完成2017年普法讲座需求申报工作,全区共申报需求43项。精准推进青少年普法,组织编写《罗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序开展社区居民普法。全年全区结合罗湖民生实事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区普法办、南湖街道办联合主办的“知法守法、法在心间”主题普法宣讲会成功举办。继续深入开展来深建设者普法。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和谐劳动有奖知识问答活动15场次、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加强。设计制作罗湖区来深建设者法治宣传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浓缩的条文为核心内容,图文并茂,寓教于乐,着重培养其依法维权与自觉守法的意识。联合区城管局拓建宝安南社区法治公园,公园按照普法主题建设改造,改造方案设计工作初步完成。探索制作以“共享单车文明骑行”为主题的普法微电影。调动民间普法力量参与普法,为3家社会组织共5个普法项目申报普法项目资助。

  三、坚持固强补弱、创新创先,打造覆盖罗湖城区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为依托,人民调解、律师进社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公证服务全方位近距离服务辖区民众,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网络平台更加便民

  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罗湖公共法律服务的“互联网+”模式,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互联网+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全面并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广东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全面建成区行政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专业分厅,2017年成功办理网上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275件。

  互联网+人民调解。一是搭建完成全市首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综合该类事故纠纷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运用信息技术开发“理赔计算器”。12月,该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在罗湖法院落地。二是建立人民调解远程视频司法确认机制。综合运用互联网音视频技术、云技术,通过电子签章手段,实现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裁定书在线做出并即时送达。

  (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更加亲民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完成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共94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成街道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新一轮法律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按照“统一标识、明确内容、建立台账、健全机制”的要求对全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点开展标准化管理。东门、莲塘、清水河三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各级平台及社区法律顾问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5913件。

  公共法律服务网点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初具规模。按照“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点布局“横要到边,纵要到底”的原则,纵深布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站点。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调委会和深圳市旅游文化交流促进会调委会两个“全省首家”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先后落地罗湖,区律师行业人民调解组织也同期创办。至此,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05家,街道、社区全覆盖,企业性、行业性、区域性等特色调解组织共有72家。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满足需求。在罗湖看守所、区检察院、区信访大厅、区行政服务大厅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站点,不断满足国家刑罚制度改革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探索设立公证便民办证点,缓解群众办理公证“最后一公里”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升级。建立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建立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站、派驻顾问律师沟通协调机制,社区法律顾问能够“下得去、坐得住、服务好”,社区满意和群众满意。对口支援河源、揭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扶贫工作取得突出进展。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全年为社区居民开展法治讲座41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346人次,参与人民调解工作80件次,代理诉讼案件(含法律援助案件)17宗,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件,审查合同48份,参与签约谈判14场次,参与其他法律事务321件。

  法律援助门槛继续降低。依法将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唯一没有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可能无罪、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犯罪、恐怖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等情形纳入援助范围。对低收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待遇等十五种情形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约80%的民事案件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进一步简化,当事人法律维权成本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继续提升。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9宗,提供咨询4200多人次。

  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完成83个社区法律顾问重新选聘工作。增派28名人民调解员进驻罗湖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19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234人,主要分布在各街道、居委会、派出所、法院、交警大队、医院、地铁等各类矛盾纠纷集中的领域;社工、医疗等行业专家型兼职人民调解员958人,主要分布在物业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整形美容、旅游等行业专业领域,以专业知识和丰富行业经验提供高品质调解服务。

  (三)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初显成效

  依托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承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分流指派的具体业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指导群众维权,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坚持聚焦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罗湖全面振兴发展实际,主动开展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2017年,区司法局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罗湖区2017年度维护稳定及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中名列前茅。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效

  开展“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党的十九大筹备及召开期间,开展特别防护期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围绕区“棚改”、城市更新、医疗制度改革、打造新兴产业带等中心工作,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领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实行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月报送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月报送制度。2017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包括1365宗疑难复杂案件在内的矛盾纠纷14942件,调解成功14494件,成功率97%,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特殊人群管理取得新进展

  截至12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40人,解除矫正1090人,列管安置帮教人员40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50人,全部社区矫正人员情况稳定,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况。

  以机制保障为立足点,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完成调整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规定》,强化分工协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以区为责任主体、街道具体负责、社区积极配合的“三级组网”,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区域全覆盖。坚持“谁主抓、谁负责”,明晰街道矫正机构管理职责。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责任书制度,强化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层级责任,责任到岗、到人。

  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规范运行。加强考核监督。工作评价以下考一级为原则,出台《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方法》及《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标准》,着重从机构队伍建设、工作保障机制、矫正工作程序、办文及档案管理四个方面入手,对街道矫正机构各个管理环节予以量化、细化,加强区对街道的考核、指导及监督,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矫正人员报到、请销假和“两个八小时”等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辖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规范业务流程。以文书规范和证据收集为切入点,重新设计规范完备的社区矫正格式文书,开展专题培训。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

  社区矫正管理和服务科技化程度继续提高。打通区司法局到市司法局和10个街道办事处的“法网”链路。启动全区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和监控终端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佩戴电子手环,运用电子和信息化技术,实现社区矫正管理和服务的科技化、网络化。启动罗湖户籍在押犯人家属的远程探视,开展刑释人员的提前帮教。

  特别防护期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特殊节点特别是全国两会、香港回归20周年庆典和党的十九大特别防护期期间,全区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集中部署,分层落实,对全区社矫安帮人员进行多次全面排查摸底,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和防控工作,走访帮扶困难户,维稳效果明显。

  五、坚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业服务大局的能力

  坚持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两结合”,深化行业诚信和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律师与公证行业良性竞争和发展的能力。截至12月底,全区有律师事务所90家,执业律师1320名;公证机构1家,公证员11名。  

  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法治城区建设。组建棚改律师服务团,服务全区依法推进棚改工作。先后组织300多人次律师为棚改区76个网格业主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为棚户区学校师生分流提供专项签约谈判、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及纠纷调解服务。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区律师公益联合会为平台,开展了“律师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公益活动,不断提升罗湖律师社会形象。以担任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为着力点,助力罗湖法治城区建设。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方式,引导律师积极参与街区治理和法治城区建设。罗湖区现有49名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街区治理。

  着力打造律师行业罗湖特色品牌。通过创新发展,打造了以提供国际法律查询及相关服务为特色的广东瑞英律师事务所、以提供旅游法律服务为特色的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以及集公证、社矫、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政府法务、人民调解、信访接待)、版权、专利、会计、商标、工商注册、报税、审计等于一体的“法律创意园”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等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有力地提升了罗湖律师行业的品牌形象。

  加强公证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从公证处的岗位设置、制度建设、业务素质等方面入手,完善公证处议事决策及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完善公证员诚信档案,对每位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的基本情况、办证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备案。通过回访、自查、互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严把质量关。罗湖公证处全年共办理了国内外各类公证案件44399件,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1256人次,提供义务咨询服务10万多人次,减免公证收费5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六、坚持抓好党建、严格管理,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切实做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完成了局总支换届公推直选,配齐配强党组织的班子,强化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根据区委《关于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罗湖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全面压实党建责任机制建设,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家谈活动。抓好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从日常考核、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等三大方面入手,对区司法局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编,细化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到定岗定编定人定责。进一步落实以制度管人,将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的“不敢”心理转变为“不能”,通过抓队伍促成绩,培育良性竞争氛围。

  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水平。立足罗湖振兴发展的新形势,组织全区司法行政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骨干赴西南政法大学开展特殊人群管理业务培训;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17年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通过工作例会、个案交流形式组织司法社工开展业务学习。举办第三届罗湖区律师运动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及2016-2017年度罗湖区律师评优创先表彰活动。

  扎实推进队伍作风建设。重点抓好公证、法援等窗口服务单位的形象建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并明确专人办理,做到“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创新工作载体,发挥职能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公证处支部开展为期半年的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机关支部结合“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在职党员现场法律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