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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216N/2018-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9-21
名称: 罗湖区司法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21
主题词: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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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司法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18年罗湖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7-9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18年罗湖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7-9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专题部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部署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动员,确保把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制定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印发了《罗湖区司法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本次活动的主题、学习教育对象、活动时间、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开展。方案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

  二、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为搞好活动打牢思想基础

  在纪律教育活动初期,我局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深圳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通起来,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座谈讨论互动学、指定任务重点学、正反教育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紧抓好学习。党组成员在党组书记卢光辉同志带领下,坚决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局机关支部、罗湖公证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抓好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全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同志们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严肃认真,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活动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局在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7-9月认真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

  8月30日,我局召开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党组书记、局长卢光辉同志作了动员报告,他强调,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认真参加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尤其是局领导和科级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的教育对象,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一把手”为党员干部作廉政教育集中专题辅导

  卢光辉局长结合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重点针对人事、财务、窗口单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干部,为大家上了一堂廉政教育专题辅导。辅导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抓好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全局干部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防线。

  (三)积极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一把手”为党员干部上警示教育主题党课。卢光辉局长结合《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行贿者忏悔录》、《南粤清风》等廉政教育读本,以个案剖析形式,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主题党课。课堂上,卢光辉局长剖析了教育读本中的典型案例,列举了身边的反面例子,要求全局干部要时刻警醒,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组织参看警示教育片。9月底,我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区纪委部门下发的教育系统系列腐败案件警示教育片,并就教育片中的反面案例展开讨论,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堕落的人生轨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活动

  结合《罗湖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工作方案》要求,9月,我局围绕党建、社区矫正及人民调解等工作,由局长带头,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及人民调解工作分管领导开展了谈话提醒。谈话提醒以“咬耳扯袖”的形式开展,重点查找了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对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倾向性苗头进行了详细分析,强调要警惕个别社区矫正人员“找关系”、“打招呼”现象,正确把握与人民调解员和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关系和分寸,务必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

  (五)举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专题培训班

  8月下旬,我局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通过学习,让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了解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解决我局机关各科室,特别是局下属事业单位窗口存在的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对群众态度冷漠的问题。切实推动区司法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服务的满意度。

  (七)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共建和廉洁价值宣传推广活动

  8月,动员党员干部观看话剧《不忘初心》演出,号召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9月,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展罗湖区律师行业诚信执业活动,在律师队伍中牢固树立诚信服务、尽职尽责、信誉至上的服务理念,切实规范律师从业行为。


  罗湖区司法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