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刘光同志任区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免去其区民政局行政区划和婚姻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斌同志任区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副科长,免去其区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职务。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