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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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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娟同志任职的通知(罗人任〔2008〕13号)
2008-05-26
区科技局:
经研究决定:
李娟同志任区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罗湖区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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