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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
2008-10-20

  罗人发〔2008〕41号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

  

区直各行政机关、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7〕143号)和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深圳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件〉学习培训的通知》(深人发〔2008〕78号)要求,决定在我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学以致用的指导思想,通过培训使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全面掌握《条例》的内容,正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准确理解《条例》规定的含义,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培训对象

  区直各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等。

  四、培训时间和学习形式

  培训时间共3天,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学,共2天。由区直各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围绕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组织本单位参训学员开展自学。

  第二阶段:集中辅导和考试,共1天。各单位参训学员需分2期到罗湖区委党校参加集中辅导和考试。其中,第1期11月3日(星期一),第2期11月5日(星期三)。

  具体安排见《罗湖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安排表》(附表1)。

  五、集中辅导及考试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于10月23日(星期四)到罗湖区委党校一楼大厅服务台处报名,并领取培训资料。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辅导和考试报名表》(附表2);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辅导和考试报名表》excel电子文档;

  3、本单位所有参训学员《公务员培训证书》;

  4、本单位所有参训学员的培训费用缴费凭证(收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综合财务管理科;开户行:中国银行碧波支行;帐号:815400008008092001),请在缴款单上注明“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费”及本单位培训人数。

  报名联系电话:82356696(总台),82356796(培训科)。

  六、培训经费

  参加培训所需费用由各单位从干部培训经费中列支,由罗湖区委党校按照200元/人的标准(含培训费、资料费、考务费、午休和早午餐)在报名时向各单位统一收取。

  七、管理分工

  1、区人事局负责统筹管理培训工作。具体制订培训计划、监督培训纪律、组织培训考核并登记考核结果,培训结束后需按市人事局要求进行总结和汇报。

  2、区普法办、区委党校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具体接受报名、订购教材、开展教学、记录考勤、组织考试等工作。

  3、区直各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应训学员开展自学,并分2期组织本单位参训学员报名、督促学员参加集中辅导和考试。

  八、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员培训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精心组织培训;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培训。

     (二)积极跟进。根据深圳市人事局工作安排,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和考试工作必须在2008年11月13日以前完成。由于任务重、时间紧,涉及人员多,各单位除抓紧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外,务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和参加集中辅导及考试。

  (三)培训考核。培训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考勤占40%(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要扣分),笔试的卷面成绩占60%。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其它

    罗湖区人事局电话:25666523,25666271;传真:25666917。

       罗湖区普法办电话:25666020;传真:25666021。

       罗湖区委党校电话:82356796、82356750;传真:82356756;e-mail:lh82356796@163.com。

     附件可在区人事局网站(http://www.szlh.gov.cn/lhrsj/)下载。

  

  附件:

  1、罗湖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安排表

  2、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辅导和考试报名表

  

  附件下载:

  1、罗湖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安排表.doc

       2、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辅导和考试报名表(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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