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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许可审批驶入快车道
2008-08-11

   罗湖区不断提升行政许可审批中的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法人变更的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罗湖区为办事人员提供最大程度的便捷,将办理时限压缩至15天,办事效率提升50%。(二)增强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做到规范管理和依法行政。一是编制《罗湖区事业单位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对审批项目、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实行“六公开”,让办事人员有章可循,为依法办事打下基础;二是对申请人填写的有关表格实行公示制度,并提供网上查询和下载服务,对外公开投诉受理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行政许可审批的公正性与公开性。(三)增设人性化服务模式。优化工作程序,对初始登记申请的单位,由原来“先网上递交材料再复核”变更为“材料预审指导后再网上递交”,减少了初始登记申请人因业务不熟、反复修改递交材料而延误登记的情况,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办结率。(汪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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