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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5731270177/2021-0045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7-21
名称: 2021年第二批港澳台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1
主题词: 专业人才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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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批港澳台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1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创业就业发展及配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罗府办规[2020]14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1年港澳台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专业人才生活补贴第二批次申请人的审核工作,经审核,共1位申请人符合港澳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创业就业发展及配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罗府办规[2020]14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1年港澳台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专业人才生活补贴第二批次申请人的审核工作,经审核,共1位申请人符合港澳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港澳台青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分别给予本科生2万元、硕士 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具备港澳台全日制本科(含学士)或以上学历,学历以申请资助时提交的凭证为准;

  (二)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之日起5年内,与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企业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且仍在岗。

  港澳台专业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给予6万元一次性专业人才生活补贴:

  (一)获得金融、税务、建筑和规划等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二)与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企业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且仍在岗。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港澳台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港澳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罗府办规[2020]14号文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四楼410,投诉电话:25438312)。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港澳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学历

证书名称

劳动合同期限

发放金额(元)

1

汪至骎

0729****

本科

CFA

(特许金融分析师)

2019.11.11-2022.12.31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