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特宏景职业培训中心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8、8.3条规定,该中心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其终止办学。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泛特宏景职业培训中心;
二、原办学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A座1902、1903;
三、办学许可证号:4403013140109;
四、法定代表人:张小锋;
五、办学范围及办学层次:职业技能类:计算机操作、会计、律师课程、建造师、土木工程师、职业英语、健康管理师、护理。
特此公告。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