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特殊工时制度情况调研,配合推动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已被列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科室初步梳理了特殊工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本辖区“四新”企业对特殊工时制度的诉求,接下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实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部署要求,继续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梳理、总结在特殊工时审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辖区内企业对特殊工时制度的诉求情况及建议,配合做好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二)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地方标准化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劳资关系预防措施,引导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总结调解实践经验,形成案例,完善争议预防、协商、化解等系列机制,逐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地方标准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的使用率,通过标准化系统操作让更多劳动争议调解员获得案件调解补贴激励;三是通过“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调解网络联动,以标准化流程指导基层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三)对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2020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修订)立法工作,预计将在2021年修订完成并实施。届时,科室将组织开展内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及时更新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保障依法行政;并深入街道举办以宣传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普法讲座,深化劳动力市场“放管服”改革、促进协商协调、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促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