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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5731270177/2026-0040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5-12
名称: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2
主题词: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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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2  浏览次数:-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罗劳监罚告〔2026〕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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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罗劳监罚告〔2026〕010号)。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3号统建楼1栋3楼309 室;联系人:王白杜;联系电话:25438373)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对被告知的违法事实无陈述和申辩意见。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1.附件: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