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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5731270177/2024-004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7-29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9
主题词: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 认定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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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浏览次数:-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载体类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面向本单位员工或社会劳动者、预备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承担技能培训、课程研发、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任务,具备较大培训规模和示范效应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2024年度将聚焦我市先进制造业等“20+8”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和数字经济等新业态高技能人才需求,重点支持企业、行业加快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供给能力,推动建成更多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为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由技能大师开展技艺传承、技术攻关、技能交流等活动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2024年度将围绕制造业当家、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部署,支持各行业高技能人才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传承推广绝技绝活,领衔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培训研修、技术攻关、技艺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发挥技能领军人才的关键作用。

  (三)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是采取集中培训、送课上门、线上教学等方式开展涉农技能培训、技术推广、技能帮扶活动,或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

  2024年度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部署,鼓励各类主体设立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帮扶组织回乡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高就业技能,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二、申报对象

  我区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承担职业培训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

  三、认定名额

  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我区2024年度认定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不超过6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1家)。

  四、认定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5日18时。

  (二)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间段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选择要申报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后按照操作步骤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和纸质材料。扫描前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必须清晰明辨、不缺页、不歪斜;每个文件必须按对应材料名称命名后再上传至申报系统相应的位置,具体操作详见申报系统操作指引。纸质材料必须清晰明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编制目录和页码,提交至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号楼204室(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25438355),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WROD格式和PDF格式:扫描成一份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顺序与纸质版材料及系统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一致)。

  (三)受理

  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通知补正材料。

  (四)评审

  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申报结束后尽快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名单。载体认定评审应当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

  (五)公示

  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候选名单书面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六)结果发布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统一公布2024年度新认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名单。

  五、其他工作要求

  人力资源部门对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进行跟踪管理,发现不能履行职责的,将通知改正。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等手段获得认定的,或者失联、外迁、无法继续正常开展培训活动、连续3年未从事相关培训活动的载体,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取消对该载体的相应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

  2.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29 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ofd

2.附件2.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