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2015〕19号)和关于《做好罗湖“菁英人才”有关业务安排的通知》,现对申请物业补贴的邓雄波等9位“菁英人才”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发放物业补贴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06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518021,联系电话:0755-2566284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员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申请发放补贴人员资格。
附表: 深圳市罗湖区2023年第一季度“菁英人才”物业补贴申请人员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附表:
深圳市罗湖区2023年第一季度“菁英人才”物业补贴申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