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按春节返岗交通补助有关文件要求,规定公示拟发放企业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异议,可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业务楼410,联系电话:0755-2543838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附件:春节返岗交通补助人员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