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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下午,罗湖区隆重召开“罗湖区依法治区暨政法工作会议”。罗湖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刘学强同志、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鲁毅同志、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桂华同志、罗湖区委副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曾节同志、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敏同志、罗湖区委常委、区委(政府)办主任黄瑞儒同志、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新宪同志、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丁建华同志出席了会议。罗湖区委副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曾节同志主持了会议。与往次会议不同,本次会议充分贯彻市委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的指示,将依法治区与政法两个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也从区直机关、市驻区处以上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扩大到区政法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共计200人。会议规模的扩大,使更多领导干部接受到现场法治教育,有效增强了依法治区与政法工作的影响力。
在会上,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新宪同志传达了省依法治省、市依法治市有关会议的精神,总结了2006年依法治区工作,布置了2007年依法治区工作的要点。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敏同志对全区政法工作进行了总结与部署。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鲁毅同志宣读了区维稳及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
罗湖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刘学强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依法治区与政法工作对全区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所发挥的基础性作用。指出罗湖坚持依法治区,成绩显著,创新多、亮点多、招数多、成果也多,实现了社会更加稳定,城市管理更加有序,生产关系和生活关系更加和谐,各级部门特别是政法队伍的执行更加有力,配置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对罗湖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企业和老百姓满意。对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区与政法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知法与知规律。首先公务员要知法,要学好法,了解法,还要善于找规律,善于用法的规定、法的规律来治理国家,治理基层。其次,全民要知法。要通过普法工作,让老百姓清楚知道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守法与守规矩。如果公民长期坚持不懈地守法,就会使守法成为自觉,使国民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高,同时也会大大降低公检法部门的成本。除了守法,还要守规矩。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政纪。三、执法与执行力。执法必须依法,而依法必须依靠执行力。我们区处理的尖锐社会矛盾,如“空楼行动”,景德镇违法陶瓷展事件、洪湖变电站事件、大望27栋非法建筑事件等都是靠法律和执行力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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