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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1月 1日审议通过:
任命
赵立群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建忠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陆璋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庭)庭长;
陈立中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坚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占祥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良国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彭峥嵘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黄旭军、肖坤赞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杜进、郑有培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戴少雄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培春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佃勤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邱昭霞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中海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勤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黄育伟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张士光、唐国林同志为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免去
陆璋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立中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余伟雄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胡建忠、吴坚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勤、杨龙胜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立群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杜进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彭弘卫、陈娅萌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智武同志的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
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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