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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关于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34-2)
 
  深圳市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彭桂华常务副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报告对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和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严格执行《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四位一体”的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