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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对第104选区于2007年12月6日投票选举的情况进行了审查,确认选举有效。现将投票选举结果公告如下:
1、选民总数为126人,参加投票的选民126人,占选民总数的100%。
2、发出选票126张,收回126张。
3、应选区人大代表1名。投票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选代表1名,当选名单及得票数如下:
朱 锋 得赞成票12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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