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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侨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常委会对区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体育局、侨务、台务办公室和宗教事务局部门的工作联系事项。

  二、根据《监督法》,负责本委工作范围内的监督事项。

  三、对所联系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人大代表对本辖区科教文卫侨务工作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对代表在视察和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研究和起草属于本委工作范围内的决议、决定。

  六、负责初审对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审议的有关科教文卫侨务方面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初审意见。

  七、督促办理属于本委业务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处理人民群众对属于本委工作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九、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协助其开展属于本委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十、负责与本委业务有关的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一、做好本工委所联系的七个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二、对本工委重要工作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

  十三、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