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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安排。

  三、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导及有关综合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人大简报、会刊、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对重要工作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

  五、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有关人员的初步审议,处理有关任免事项投诉调查的具体事宜。

  六、负责与本区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在市人大会议期间,参与市人大会议中本区市人大代表的会务服务工作。协助本区的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七、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工作。

  八、负责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协调和组织代表开展各种代表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代表联组开展各种代表活动。

  九、协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接访人民群众的具体事宜。对群众投诉案件进行转办、督办和答复。

  十、组织区人大代表和本区的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区人大代表的变化情况,做好代表补选、撤换、罢免的具体工作。

  十一、协助机关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负责机关的公文处理、机要传递、保密,印章和档案管理。

  十三、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网站的维护管理,机关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

  十四、负责机关的人事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党支部和工、青、妇团体开展日常工作。组织机关开展文体活动。

  十五、负责机关的财务、办公设施、图书资料、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和外地来我单位学习考察的客人接待工作。

  十六、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