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面向有意向承接服务且符合资质的刻章店公开征集2026年度刻章店服务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章刻制质量标准和价格
印章规格和技术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
(一)免费刻制公章应采用经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技术参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
(二)2026年1月1日起,免费公章按照130元的含税参考价为新开办法人企业提供不含芯片的4枚合成材质公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此价格标准后期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刻章店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工作的刻章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印章业)或公章刻制业备案书;
2.刻章店有固定经营场所、刻章设备齐全、经营状况正常;
3.刻章店实体经营应满6个月以上,且信用状况良好,近一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刻章店法人、经营者、从业人员无因违反印章治安管理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4.刻章店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刻章店自愿配合提供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服从2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等要求。
三、申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公章刻制业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刻章店店面实况、店内刻章设备等实际经营照片(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
5.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罗湖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工作承接申请表》(附件1);
7.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注意事项
1.2025年度已承接免费刻章服务或已列入2025年度公示名单的刻章店,如有意愿继续承接2026年免费刻章服务工作,须在本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申请资料、提出申请,后续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向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征求承接意见。
2.2025年度符合资质、已提出申请且未承接的刻章店,继续按照原2025年度的申报要求,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按季度汇总上一季度刻章店申请资料。结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征求承接意见。
3.有意向承接2026年度免费刻章服务的刻章店,可递交资料提出申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按季度汇总上一季度刻章店申请资料。结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征求承接意见。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承接罗湖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工作的刻章店,刻章店法人(或经营者)可将申请资料递交至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6号窗口(请通过“i深圳”预约“申请承接刻章业务”号,咨询电话:0755-22185125)。
六、公示
审核结束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拟纳入承接免费刻章服务工作的刻章店进行为期3个自然日公示。
七、协议签订
申请成功的刻章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签订协议,具体费用标准、费用结算方式及服务期限等以协议约定为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申报及后续工作开展流程,可依据后续发布的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予以优化和调整。在新的通告发布前,本通告持续有效。
附件:1.罗湖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工作(承接或退出)申请表
2.承诺书
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