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对《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进行简易修改, 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转载时间: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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