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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MB2D28818M/2024-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 2024-01-17
名称: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主题词: 政府信息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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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不断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积极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依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通过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计划及总结、资金信息、通知公告、政务动态、征集调查等信息,展示罗湖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业务工作新动向。2023年,我局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22条,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0项。

  二是持续拓宽政民互动渠道,通过线上公众留言、民意征集与线下政府开放日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强化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及时受理并回复公众咨询留言43条,开展《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A(14-01地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等线上民意征集活动2次,组织开展“深入了解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助力‘三力三区’建设”政策宣讲活动、“品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罗湖更新华章”政府开放日活动2场,多方式开展互动,多渠道听取意见,不断强化政务服务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14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结132件,均按时限、按规范、按要求答复并备案;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11件。经对比,2023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比上年度增长210%,其主要原因一是同个项目收到较多不同申请人提交内容高度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存在较多以问题咨询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确保信息公开完整准确。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规定对涉密信息必须脱密处理,并经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涉密文件挂网公示,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合法性。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诉案件进行统计、梳理并分析存在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培训,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我局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公开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平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托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监督渠道,具体为网站互动、电话监督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5

7

0

0

0

1

1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2

2

0

0

0

0

5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3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0

1

0

0

0

1

52

(七)总计

126

6

0

0

0

1

1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1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内容形式有待丰富、内容深度有待加强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模式,拓展多种形式展现内容。二是结合群众关心的问题,对专业性较强的政府信息加强业务知识普及程度以及内容深度,推进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分级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信息发布流程管理,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