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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6524F/2026-0009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6-04-23
名称: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注销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24
主题词: 注销 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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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注销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
(一、同意注销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请你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资料。)

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注销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二条、《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深圳名媛汇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请你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资料。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