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元大太乙中医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中医诊所注销备案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你机构的《中医诊所备案证》。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09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3007546524F/2024-0021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名称: | 中医诊所备案注销决定书(深圳元大太乙中医诊所)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
主题词: | 中医诊所 备案 注销 决定书 |
深圳元大太乙中医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中医诊所注销备案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你机构的《中医诊所备案证》。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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