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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320T/2022-002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4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罗府〔202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7-14
主题词: 安全建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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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次数:-
(现将《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罗府〔2022〕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6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38号)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市、区两级党代会、“两会”精神,弘扬“先锋精神、奋斗文化”,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积极探索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新战略、新范式、新路径,统筹推进罗湖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以“善治安全、本质安全、智慧安全”为目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在持续推进罗湖区“1+10+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围绕“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三大功能,以先行示范的标准加快推进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推动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为引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做到全面感知、全面接入、全面监控、全面预警,打造全区“一盘棋”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体系。

  2022年7月底前,重点提升燃气、给排水、电梯、综合管廊、电力管网和综合交通等专项领域的监测预警能力。

  2022年12月底前,逐步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基础平台建设,拓展生命线周边环境风险感知能力、通信保障能力、防灾韧性能力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相关能力,打造广域覆盖、智能感知、精准预警、高效处置的超大型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新模式。

  三、工作任务

  我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由生命线工程基础平台建设、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生命线工程周边环境风险感知能力建设、生命线工程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生命线工程防灾韧性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组成,包含37项具体工作内容。

  (一)生命线工程基础平台建设

  1.城市级物联感知平台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城市生命线物联网感知终端标识体系,完善统一编码和标准规范,实现终端身份的统一认证和有效识别。加快整合全区生命线工程安全领域分散独立、碎片化、烟囱式物联感知资源,建立全区“统一感知标准、统一协议适配、统一设备接入、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支撑”的物联感知平台。形成空间全域覆盖的物联网感知体系,支持城市全要素智能感知终端的泛在接入。(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罗湖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2.生命线工程专题库建设。依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大数据主题库,建设生命线工程专题库。在全市生命线工程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下,实现数据汇聚接入、整合分析、共享共用,促进各部门的信息融合。(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依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汇聚整合各行业领域监测数据,督促各单位提升管控效能,加强对行业领域耦合风险的分析预警,以“一张图”形式呈现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实况和风险态势,形成多主体、大联动的应急管理协同处置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综合风险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燃气管网监测预警领域

  4.城镇燃气管网压力和流量监测。组织和指导城镇燃气供应企业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安装城镇燃气管网压力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实时监测燃气管网的压力、流量等指标,并将管网压力、流量、场站燃气泄漏等监测数据共享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

  5.管道阴极保护数据监测。组织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加强城镇燃气管道阴极保护数据动态监测,综合判定现役管道的阴极保护系统是否可有效减缓管道腐蚀速率;针对腐蚀情况严重的区域管线,持续优化阴极保护系统工作效能,确保管道腐蚀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

  6.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浓度监测。区住房和建设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督促餐饮行业全面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属地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的管理,督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逐步实现联网管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7.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组织各街道、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智能监测设备,在线实时监测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实现监测区域内燃气管网泄漏的快速感知,以技术手段弥补人工巡检的时效性盲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地下空间权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

  8.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预警分析。对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实时感知燃气安全运行状态。对燃气泄漏燃爆风险进行研判分析,结合燃气管网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综合分析周边危险源、防护目标、报警超限时长、密闭空间大小、人员密集环境和报警发生时间段等因素,评估报警事件可能导致的损失程度,按级别发出燃气燃爆火灾等安全风险预警。(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地下空间权属单位,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

  9.挖掘机等机械动土施工作业燃气管道保护监测预警分析。绘制全区燃气管道保护管控一张图,叠加全区燃气管道数据、管道警戒区域、工地电子围栏数据、挖掘机等机械位置数据、燃气巡线员位置数据。配合市住建局试点建设挖机、钻机和盾构机车联网终端定位基础平台,实时监控挖机、钻机和盾构机位置及运行轨迹,关联机主和司机信息,做到人机绑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市地铁集团、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施工作业单位)

  ——原水管道监测预警领域

  10.原水管道运行情况监测预警。组织供水企业安装原水管道流量传感器等前端感知设备,实时获取原水管道的监测数据。指导非区管供水企业参照相关标准,加强原水管道监测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

  ——供水管网监测预警领域

  11.供水管网运行情况监测。组织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流量、压力等指标进行监测,实现城市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风险感知。指导非区管供水企业参照相关标准,加强供水管网运行情况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

  12.供水管网爆管研判预警。组织供水企业对管网流量、压力等监测指标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在确定报警信息后对供水管网爆管进行研判预警,研判内容包括影响分析和关阀分析。影响分析包括影响供水管线分析和影响用户分析;关阀分析包括一次关阀分析和二次关阀分析。(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

  ——排水管网监测预警领域

  13.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监测。按市水务局出台的相关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全区排水企业安装排水管网液位计,实现排水管网运行情况智能监测。区相关运营单位加强排水管网安全、畅通运行的巡查和监测,各街道会同物业单位协助巡查,降低排水管网对周边生命线工程影响破坏风险。(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

  14.排水管网内涝研判预警。按市水务局出台的相关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全区排水企业对气象数据、排水防洪设施状态数据进行耦合分析,对积水点液位等参数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根据报警信息及时研判并启动排涝响应。(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市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

  ——电梯监测预警领域

  15.电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状态感知设备,依据监测信息,对电梯故障及安全风险等情形进行研判预警。选取公众聚集场所电梯进行监测预警试点应用,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异常事件以及乘客危险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综合管廊监测预警领域

  16.廊内环境及其附属设施运行风险监测。配合市住建局对廊内温度、湿度、异常振动、有毒气体、易燃气体、空气质量、水位等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实时感知廊内环境安全状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

  ——电力管网监测预警领域

  17.电力管网运行动态监测。通过安装前端感知设备等方式,实现电力管网安全运行的动态监测。(责任单位:罗湖供电局)

  18.电力管网火灾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对电力管网内管线运行电流、电压、管线温度、周边环境感应数据等全面感知,逐步实现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责任单位:罗湖供电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综合交通监测预警领域

  19.桥梁结构安全监测。通过在桥梁上安装前端感知设备,对桥梁的重车通过情况、振动情况、位移情况、倾覆趋势、桥墩沉降情况、应力/应变情况和温度变化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20.桥梁安全监测分级预警系统建设。对桥梁的交通荷载、结构变形、结构受力、动力响应等监测数据进行耦合分析,实现桥梁安全运行状态的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并根据预警等级提供应急处置建议。在信息收集方面,结合桥梁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监测点位信息和实时监测数据,了解桥梁实时运行状态和周边防护目标、危险源等相关信息;在分析预警方面,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超阈值情况时,可锁定报警事件发生点位,核实报警信息真实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在统计分析方面,可对异常情况和报警信息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明确主要报警事项和事故原因,为后续强化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21.隧道环境及结构安全监测预警。开展隧道环境及结构安全监测预警,环境监测内容包括:温湿度监测、烟雾监测、火灾监测、隧道积水监测、危险车辆识别、超载、大客流、外界异常入侵等;结构监测内容包括:拱顶下沉监测、周边位移监测等。应用数值分析、阈值分析、趋势分析等技术,逐步实现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22.交通枢纽的客流监测预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口岸、火车站及客运站已建系统,组织并重点采集全区口岸、火车站、一级汽车站等枢纽管理范围内客流与运力数据,建立枢纽客流监测与协同疏运系统,匹配分析枢纽疏运能力,支撑枢纽客流疏运及运力调度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配合单位:罗湖口岸管理处、文锦渡口岸管理处、莲塘口岸管理处)

  23.“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营运车辆安全运行态势监测预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完善重点营运车辆安全风险感知系统,实时识别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并及时警示,强化营运时段的安全监管。对车辆状态进行实时监测、行驶轨迹进行定位跟踪,对驾驶员行为数据进行视频解析,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将解析结果生成报警信息。根据报警数据,研判车辆安全运行态势,动态评估分析车辆交通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配合单位:罗湖交警大队)

  24.城市轨道交通安保区外物入侵监测预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既有线路高架段增加视频感知设备,采集的视频图像通过智能识别技术进行分析,快速准确判定有无机械设备入侵安保区范围,实现监测预警功能。[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轨道办)、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市地铁集团]

  25.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监测预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内外客流进行分析。当发生人员聚集情况时,根据报警关键数据,结合出入口通道进行综合研判,及时预警,并生成疏散路径。[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轨道办)、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市地铁集团]

  26.城市轨道交通内涝风险监测预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出入段线、风井等内涝风险进行监测。对城市轨道交通内外视频、雨量、水位等数据进行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根据报警情况的影响范围、演变规律、损失程度,研判分析发生雨水倒灌、地表沉降等安全风险,及时生成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轨道办)、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市地铁集团]

  2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范围三维管线与地质信息监测。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运行线路的地貌、地质、地下结构、管线等对象进行监测;对相关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生成监控图表,展示监测点的沉降和位移变化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轨道办)、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市地铁集团;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8.通关口岸监测预警。协助市口岸办建设通关口岸的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口岸区域内水、电、油、气运行安全的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责任单位:罗湖口岸管理处、文锦渡口岸管理处、莲塘口岸管理处;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三)生命线工程周边环境风险感知能力建设

  29.盾构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监测预警。配合市级部门在盾构工程影响范围内开展盾构掘进参数、地下水、地质条件、周边建(构)筑物监测预警,摸清全区盾构工程周边环境风险,构建盾构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监测预警模型,形成立体化监测预警体系,为预防盾构工程周边地面坍塌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轨道办)、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地铁集团]

  30.边坡监测感知网络建设。组织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在威胁人数较多且暂时难以治理或搬迁避让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前的规模和危害性较大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其他有必要开展监测的边坡开展自动化监测。(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1.全区道路塌陷风险评估。根据地面坍塌历史发灾情况,针对辖区公共道路地面坍塌开展风险评估,建立评估模型,分析风险源,同时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做好地面坍塌隐患监测。(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水务局、罗湖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32.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在城市生命线工程周边建设多功能智能杆及其配套基础设施,为后续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状态前端感知点建设创造条件。探索开展防洪排涝、积水易涝监测等防灾功能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33.超高层建筑火灾监测与防控系统建设。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超高层建筑火灾动态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建设包含物联监测、消防维保、教育培训、灭火救援等各类功能的城市超高层火灾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实时状态数据采集、传输、三维图像显示,推动超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智能监测和自动报警。(责任单位: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4.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监测。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完成管辖范围内有限空间场所的摸底排查,包括有限空间单位、名称、类别、风险因素、作业频次、地址、作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将各类有限空间纳入深圳市有限空间作业在线审批及监测预警平台统一管理,形成有限空间电子台账。组织安装井盖状态监测仪、智能锁、气体在线监测仪、智能摄像头等前端感知设备,探索运用前端感知和可视化监控手段加强有限空间管理。(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5.生态环境监测。开展大气、水体、噪声等生命线工程周边生态环境的监测,将相关数据接入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大数据主题库。配合完成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风险监测设备的部署及数据接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四)生命线工程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36.推广和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卫星资源,开展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及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等监测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生命线工程防灾韧性能力建设

  37.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配合市气象局等部门构建三维立体气象观测感知体系,建设监测、预警、服务为一体的气象减灾数据专题以及升级“陆海一体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服务系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工作步骤

  (一)明确任务分工(2022年7月20日前)

  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市、区工作方案,指定科级以上干部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汇聚接入城市生命线工程相关数据和系统(2022年9月底前)

  依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大数据主题库,接入城市生命线工程相关数据;依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接入各行业领域城市生命线工程相关系统。

  (三)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试运行(2022年12月底前)

  依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全区统一的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完成硬件扩容、架构升级和业务功能扩展等相关工作,实现系统上线试运行。

  (四)能力拓展建设(2022年12月底前)

  在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周边环境风险感知能力、通信保障能力、防灾韧性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水平。

  (五)全面优化提升(2025年12月底前)

  区有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十四五”规划,全面拓展建设内容,并参考《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监测参考对象及指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标准,实现全领域、全周期、全链条监管的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新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安委办负责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区各有关单位按照“1+10+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的要求,重点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相关工作,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资源保障机制,实现与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的数据互联、系统互通和机制对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直部门的沟通,在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参数指标等方面要保持上下一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做好技术支撑保障,必要时可以要求第三方机构参加。

  (二)落实资金保障。一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管,保障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快速推进。二是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相关的部门预算,加大“人、财、物、技术、信息、场所”等各方面投入。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保险等社会力量加入生命线工程安全领域的建设。四是可采用“第三方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具有建设经验的国有企业,建立技术支撑队伍,整合优势资源,完成设计、建设和运营工作。

  (三)强化安全防护。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保障关键信息技术设施、通信网络、终端设备的运行安全。加强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实时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强化教育宣传。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单位要及时开展总结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强化督查督办。区安委办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单位要指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于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送至区安委办易子文OA邮箱。

  附件:1.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主要任务和指标

  分解表

  2.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监测参考对象及指标

  附件1

罗湖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主要任务和指标分解表

序号相关工作内容和事项细化指标责任单位配合单位

1

城市级物联感知平台建设

依托全市统一的城市生命线物联网感知终端标识体系,完善统一编码和标准规范,实现终端身份的统一认证和有效识别。加快整合全区生命线工程安全领域分散独立、碎片化、烟囱式物联感知资源,建立全市“统一感知标准、统一协议适配、统一设备接入、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支撑”的物联感知平台。

1.2022年7月底: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向区发改局报建。

2.2022年10月底:

整合全区分散独立、碎片化、烟囱式物联感知资源,建立全区“统一感知标准、统一协议适配、统一设备接入、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支撑”的物联感知平台。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罗湖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2

生命线工程专题库建设

依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大数据主题库,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专题库。

2022年12月底:

将应急管理相关数据接入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大数据主题库。

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

3

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汇聚整合各行业领域监测数据,督促各单位提升管控效能,加强对行业领域耦合风险的分析预警,以“一张图”形式呈现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实况和风险态势。

1.2022年10月底:

(1)接入各行业领域已有的城市生命线相关监测预警系统。

(2)新建感知数据和专项系统接入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完善城市生命线工程专题库。

2.2022年12月底:

完成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系统的上线试运行。

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

4

其他4至37项

1.责任单位牵头,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各项工作。

2.上级部门明确了我区的相关任务指标,及时报送至区安委办。

各相关单位

  附件2

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监测参考对象及指标

表1 燃气风险监测参考对象及指标

各相关单位监测指标监测技术指标要求
燃气管网

压力

精度:±1.5%FS

环境适用性:应具防爆、防腐、防水等抗恶劣环境性能

流量

精度:±1%VOL

环境适用性:应具有耐高温、高压、防爆、防腐、防水等抗恶劣环境性能

施工破坏视频监测实现对管线上方施工作业的智能识别与报警远程传输
振动监测实现对管线施工扰动的监测报警
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可燃气体浓度

精度:±5%FS

使用寿命:不少于18个月

环境适用性:应具有防爆、防腐、防水等抗恶劣环境性能

电池供电,无线传输

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浓度

精度:±0.1%VOL

分辨率:≤0.1%VOL

报警设定值:10%LEL

满足防爆要求,具备声光报警、无线传输

场站浓度视频扫描

检测距离:0~150m

检测范围:0~50000ppm•m

响应时间:<0.1s

  注:引自《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2)、《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和《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CJJ/T 26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