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区正在开展2022年产业发展政策修订工作,目前已结束公开征求《深圳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工作。根据公众网络反馈意见,作出答复如下:
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5月20日-6月21日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关于《深圳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截至6月21日24时,共收到7条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我办回复如下:
1.“第四章 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是对实体企业的扶持,超出“第二条 扶持对象”范围,建议“第二条 扶持对象”范围扩大至辖区内实体企业。
答:“第四章 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参照产业政策之《深圳市罗湖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章 企业上市及融资扶持” 执行,面向辖内符合政策规定的实体企业,不受限于本措施第二条所指定的金融业扶持对象。
2.“第八条 企业首贷扶持”是属于银行间接融资,不属于“多层次资本市场”范畴。
答:“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指主板、中小板、科创板、新三板等交易市场,“第八条 企业首贷扶持”和“第九条 企业发债扶持”均属于间接融资,本章节将与《深圳市罗湖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表述保持一致,更改为“第四章 企业上市及融资扶持”。
3.“第十条 股权交易扶持”建议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或并购额度进行奖励,体现金融业扶持政策特征。
答:依据“第十条 股权交易扶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的辖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完成股权交易或资产并购产生的罗湖区贡献额度的一定标准进行奖励。此外,“第八章 鼓励财富管理发展”对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均设有相关扶持,体现金融扶持特征。
4.建议增加“与市级金融扶持政策叠加享受”等表述。
答:市级金融扶持政策能否叠加享受以市级政策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5.建议增加“鼓励科技金融发展”相关章节,与全市有关政策相衔接,涉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科技贷款等针对性扶持政策。
答:除本工作措施“第五章 鼓励金融科技发展”“第八章 鼓励财富管理发展”涉及金融科技主体或服务金融机构的科技企业以及股权投资等条款外,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三、第六、第十六条,对获得天使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的企业按一定标准给予扶持;“第十五条 科技金融扶持”对科技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补贴。
6.非常支持。
答:感谢对罗湖的关注和支持!
7.2022年1月14日深圳在发布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首次提出要“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其中强调要以粤港澳金融市场联通、居民财富增长等机遇为抓手,大力引进财富管理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发展跨境资管业务,建立健全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生态链,并要到2035年高水平建设成全球性财富与资产管理中心。
从我个人长期在银行业工作的经验来看,罗湖区在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有以下优势:
一、银行保险行业总部聚集居民财富高速增长、理财需求空前高涨。根据招商银行发布的《2021私人财富报告》,2020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241万亿人民币,2018-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预计2021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的人数将达到了296万人,高净值人士的可投资资产总额将达96万亿元人民币。随着中国居民财富的崛起和高净值群体的高速增长,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中国境内居民对财富管理业务的需求正空前上升。我们区具有较好地传统金融基础,财富管理业务客户资源丰富,整合资源能力较强,发掘空间巨大。
二、毗邻香港,跨境金融优势显著随着金融开放进程的推进,更多国际领先的外资财富管理机构得以入局中国市场,促进了中国财富管理机构生态多元化、为投资人提供更多选择,而随着财产安全、隐私保护、投资多样性等需求增长,海外资产配置受到追捧,中国居民财富进入全球资产配置时代。罗湖区的银行接待境外客户数量较多,有较丰富的经验,境外投资者对风险管理和专业性方面较国内客户更加有经验。跨境金融不只是走出去,还要请进来。受疫情影响,近几年港澳居民来往内地受限,但他们对国内金融产品的热情和需求同样很强烈,做好跨境金融不只是服务内地居民,对境外居民投资国内市场也具有很大意义。
几点建议:
一是打造创新的金融市场体系。“跨境理财通”是重大金融开放和创新,是深圳财富管理重大机遇。但目前“跨境理财通”规模和产品仍然受到制约,以后可以更加开放,支持保险、信托等产品进入试点,在总额度控制的基础上放开个人额度。同时在不断提高财富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更好满足群众财富管理需求,比如养老金融、家族财富管理、普惠金融、离岸金融、绿色金融、境内境外双向投资产品等。
二是打造集群化的财富管理机构聚集体系。引进香港财富管理机构、私人银行来深开立办事处,但目前较为困难,主要在于外资机构取得内地金融经营许可较难,还需要与监管沟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展业务,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境外持牌机构如何不受牌照约束影响。
三是打造国际化的财富人才体系。目前国际财富管理人才首选香港,其次上海,却极少人愿意选择深圳,主要是在开户、出入境和居留、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和生活氛围等环节上深圳还相对薄弱。希望未来深圳针对国际化财富管理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在国际化财富管理人才从业准入(包括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跨境履职、工作许可、出入境和居留、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社会保险、岗位聘用、编制管理、薪酬等政策待遇方面提供 “一站式”服务。同时可在深圳建设国际化人才集聚区,全景复制国际化人才境外居住场景,便利国际化财富管理人才形成工作、生活无差别的氛围。
答:感谢对罗湖金融的肯定和支持!
本工作措施“第八章 鼓励财富管理发展”、“第九章 鼓励深港金融合作发展”即紧跟全市金融业规划、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等导向,立足罗湖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财富管理主体引进、外商投资试点尤其是境外持牌机构在深批设相关主体并合法合规经营等给予落户奖励、开办费支持等。由于金融市场准入、金融主体持牌经营、金融人才从业准入系行业监管严格要求,相关建议更着眼于中长期目标。
依据2020年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金融机构的外商持股比例限制相继取消等法律或政策规定,以及今年年初深圳发布首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 、对2012年以来运行多年的QFLP、QDIE试点政策进行优化修订等系列落实举措,金融开放的步伐愈加稳健,国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日益彰显,我区鼓励并支持外资机构积极布局大湾区,在监管允许范围内进行如QFLP等主体资质、“跨境理财通”业务等各方面创新试点,并以一流的营商环境热忱欢迎国际金融人才在深圳、在罗湖生活奋斗,真诚欢迎企业家、金融家在深圳、在罗湖投资兴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