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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320T/2022-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09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7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9
主题词: 莲塘街道 管控区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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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7号)

发布日期:2022-04-09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9日起,罗湖区莲塘街道调整相关管控区范围)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9日起,罗湖区莲塘街道调整相关管控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莲塘街道莲塘路229号鹏兴花园六期52、53、56、57栋(含底商)、55栋底商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上述区域调整后,相关管理措施如下:

  1.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并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落实“扫场所码+电子哨兵”等要求,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内人员不得进入。

  2.区域内居民非必要不离开。确因采购生活必需品、工作、就医等需要离开的,进出均须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期间,严格做到“两点一线”,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3.以上区域其他管理措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9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