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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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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01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1
主题词: 黄贝岭 综合停车场 补偿方案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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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次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以下简称“342号令”)有关规定,现将《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罗府函〔2024〕30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以下简称“342号令”)有关规定,现将《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及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30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罗沙公路经二路1号(罗湖体育馆旁)四楼,联系人:秦工,联系方式:0755-22742684。

  2.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1楼,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755-2519071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h_tdzbzx@szlh.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附件:

1.黄贝岭综合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