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4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多渠道推动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4年度,区教育局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6条。除教育系统内部具体工作安排、材料报送等不涉及公共服务的文件不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主动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区教育局2024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工作动态、干部任免、党建工作、教育规划、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内容。
3.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区政府门户网站、罗湖教育应用网、罗湖社区家园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形式公开。2024年,在回应区电子政务网的公众参与咨询工作中,全年共受理网民留言797条,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实现区电子政务网留言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回复率达到100%,切实帮助网民解决实际问题,受到网民的好评和感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教育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依照办理程序,落实受理、审核、答复、归档等规程,建立完整台账。2024年度,共收到市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6件,其中撤销2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教育局没有收费项目,下属各学校收费情况均通过学校大门处显著位置的收费代收费公告牌公开。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民办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等均主动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区教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成效,但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教育领域工作点多面广,涉及需要核对确认的内容较多导致审核时间略长,部分信息的更新和发布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区教育局将针对问题积极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和准确发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季度培训、加强对外交流,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量只统计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仅限于以本机关名义公布的信息,不含区属学校(单位)名义公布的信息。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