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南路向西商业大楼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路西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罗府规〔2022〕6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向西商业大楼更新单元意愿达成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南极路21南华大厦附楼
(二)南湖街道东门南路向西商业大楼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东门南路1019号
(三)罗湖电子政务网
http://www.szlh.gov.cn/lhnhjdbsc/gkmlpt/index(罗湖政府在线-南湖街道办事处)
(四)深圳商报
三、公示内容: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向西商业大楼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内主要为商业用地,拟拆迁范围用地面积3753平方米。目前更新项目范围内同意申报更新的情况:总权利人占比100%、总建筑面积占比100%。
本次公示,仅核实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向西商业大楼城市更新单元内产权人自有物业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以及作为房产权利主体同意申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材料,不涉及搬迁补偿条件等事宜,并不代表该项目已成为城市更新单元或已具备进行城市更新的条件,相关许可以政府批件为准。
公示期满,南湖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是否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更新意愿要求进行确认。
四、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南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2项材料应附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4.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至3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及个人委托的,需做委托书公证。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收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方式: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极路21南华大厦附楼3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82222358
特此公示。
附件:1.更新意愿公示图
2.更新意愿汇总表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