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发来《深圳市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报告》(深审资报〔2022〕10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多次会议专题部署,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经梳理我区涉及三个问题,现将具体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中“三(一)8.救助保障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不完善。”问题(P1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为解决残疾人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未及时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保障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我区作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区民政局加强与区残联沟通协调,共同指导各街道在颁发残疾人证、低保证时,当场告知残疾人证持有者或监护人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福利补贴,并将申请流程详细告知,必要时指定专人协助其申请;二是区民政局探索与区残联、各街道建立“反向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与区残联沟通协调,健全数据共享联动机制,区残联及时将新办理的残疾人证领取信息同步发至区民政局共享,及时筛选出符合领取残疾人两贴的残疾人,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各街道通过上门走访或电话回访的方式及时主动告知,对不愿申请的,做好台账记录,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实现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足额领取补贴。通过以上措施,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及时办理残疾人两贴的情况出现。
二、关于《审计报告》中“三(一)9.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动态监管水平不高,未及时停发各类补贴5.16万元。”问题(P19)。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通过比对相关数据和支付凭证信息并经反复核查,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我区残疾人死亡后未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际为51名共计3.48万元,目前已全部追回;向1名已死亡低保对象多发低保金2320元,已全部追回,已协调其开户行申请退回资金;我区残疾人退出低保、低边后未及时停发生活补贴实际为12名共计3700元,目前已全部追回;向1名纳入特困供养的残疾人多发残疾人两项补贴1200元已全部追回。
我区深入分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从而实现精准管理。由于该项工作的特殊性,补贴停发所依据的市一级殡葬系统死亡信息数据存在短期滞后性,且补贴发放对象死亡后,存在无家属或其家属未及时告知的情况等。为了弥补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动态监管水平不高,造成各类补贴未及时停发的情况,区民政局联合区残联、各街道一是将通过“慈善超市线上+线下服务”的方式,通过慈善超市每季度与服务对象(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困境儿童)进行订单沟通的机会,了解其家庭人员数量情况是否有改变;二是充分利用我区前期打造的“罗湖区多元社会救助模式”中的党群服务中心社工“一对一”帮扶的服务,每月对服务对象(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困境儿童)进行上门服务或电话回访的机会,了解其家庭人员数量情况是否有改变;三是探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领取残疾人两贴的残疾人数据进行每月核查,务求每月发放前数据准确,杜绝发放对象死亡补贴未及时停发的情况发生。
通过目前市级大数据系统反馈各类补贴发放对象死亡信息数据比对和我区定期的走访反馈,暂未出现因残疾人死亡导致多发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审计报告》中“三(一)11.(3)社会救助系统数据治理不到位。临时救助业务系统数据、统计报表数据不准确。”问题(P26)。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报告中相关数据已进行修正,为了提高救助业务系统数据、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区民政局联合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强化信息系统数据治理,一是做好系统数据的日常维护,加强对系统录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系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二是加强系统数据与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做到上报数据准确,逐步实现线上与线下流程同步,避免业务、财务两本账;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数据共享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业务规范管理水平。通过以上措施,我区积极开展自查,截至目前未有出现数据不对称的现象。
罗湖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