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第六次党代会审议通过的“创新开路、质量至上,让罗湖更繁荣、更文明、更幸福”的工作思路,我局致力于实现“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民生建设目标,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民生”,关注“热点民生”,全面推进民政工作的长足发展,达到了区委、区政府“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善社区管理建设,铸造美好家园
(一)加强社区管理
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建设。以中央、省、市关于居委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街道、社区调研社区居委会建设情况,结合罗湖实际,我局起草了《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在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第二稿,近期将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法制办审核。通过制定此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居委会组织体系建设、设施建设、民主议事、民主评议、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力推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专项资金撬动民间力量参与。一是在对2012年度项目进行修正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编制并在罗湖电子政务网、罗湖社会组织网上发布2013年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目录。二是全面开启2013年网上申报通道,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一系列后台数据录入及材料配置,完善项目网上接收、审批、公示等流程,目前,已在网上接收申报项目30个。三是制定《拟建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专家库工作方案》,在审批流程和项目评估中增加专家评估流程,强化对项目的监管。
加强省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鼓励社区居委会参与申报工作,严格复核申报材料,认真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及时更新、调整、补充社区居务内容及形式,有力推进了社区居务公开工作。我区去年申报创建的35个社区(居委会),经省考核评审,今年5月,全部被评为“省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村)社区”。截至目前,我区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社区达到55个,规范达标率为48%。
推进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信息采集工作有序进行。截至6月,经我区审核通过并上报的信息量为19860条(党务公开信息6542条,政务公开信4612条,事务公开信息7247条,服务公开信息897条,财务公开信息562条),其中社区工作站录入14857条,社区居委会录入4353条,社区股份公司录入590条。
(二)优化社区服务
推进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标准化规范化运作。一是组织开展对2012年度罗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区357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了《2012年罗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评估报告》,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第一手实证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各街道、社区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指导力度,完成了115个社区居委会今年一、二季度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审核与经费申报工作,促进项目规范化、标准化运作。截至5月底,全区共开展336个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参与服务的人数共1478人,其中低保人员190人,低保边缘人员316人,困难优抚对象396人,其他类困难人员319人(主要为因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事故致贫的群众),负责组织、监督、管理项目的居委会成员257人(居委会监管项目形式主要采取分组负责制或者轮班制)。
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形成罗湖特色模式。一是推进第二批12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向社区全覆盖迈进。第二批新建12个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已于3月中旬全部正式挂牌运营,目前,各机构社工已进驻各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二是启动“双七”原则项目,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的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罗湖区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营标准》的制定和审批工作,并在已运营的社区服务中心中确定8个符合营建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试点,以此树立标杆,带动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三是4月下旬组织召开“社区服务中心经验交流座谈会”,加强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四是加强社区服务中心指导检查,依据《社区服务中心运营评估标准》和《社区服务中心专业化合同书》的服务运营要求,4-5月间对我区22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逐一检查和指导,促进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成功举办第七届“社区邻里节”专项活动。指导各街道、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发动社区居民,企业、幼儿园、全区100多个社区老年人协会、389个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在元宵节当日共开展105场形式多样的“社区邻里节”活动,活动项目500多个,参与居民5万多人,是罗湖区历届“社区邻里节”中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本次活动为传承社区传统文化、促进社区邻里相识相助搭建了一个开放、积极的平台。
组织开展“精神民生”心理健康讲座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为进一步深化丰富“精神民生”,今年注重在形式、内容和讲座方式上作进一步调整,以扩大讲座的影响力和社会成效。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讲座55场,其中进社区52场,进军营、企业、学校各1场,讲座听众覆盖老、中、青、少各个年龄段人员,人数超过4000人。
二、推进“底线民生”工程,润泽千家万户
(一)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让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获得新提升。
着力抓好2013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工作。以“送温暖、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积极开展春节期间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让困难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其中,为439户低保家庭,5名孤儿以每户慰问金2000元的标准共计发放88.8万元慰问金。为447户低保边缘家庭,357户重疾困难家庭以每户1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120.6万元。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文件规定,春节期间为低保户每人补贴450元一次性节日物价补贴,我区共计为439户低保户(987人)发放补贴款共计44.415万元。区慈善会组织慰问辖区9名重大疾病患者,送上救助金4.75万元。区老龄办组织慰问11名百岁老人,126名困难老人,6名四残老人,4名五保老人,发放慰问金共计16.2万元。
做好低保、低保边缘户的资金发放工作。目前,全区在册低保家庭为439户,987人,1-6月累计发放低保金、燃气补贴、养育扶助金共计255.4万元;在册低保边缘户为422户,1219人,发放养育扶助金18万元。根据市里《关于调整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3月份对全区低保户的低保金进行了补差工作,共计补发低保金36.76万元,让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临时救助工作。在落实低保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了救助范围,将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各种专项救助得到不断完善。截至5月底,为特困家庭解决申请学费、医疗费、临时困难等各项救助共计77.9941万元。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一是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派专人参加区城管、公安、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上半年,引导123名流浪人员到市救助站,并对缺乏路费的流浪人员给予小额救助。二是制订《罗湖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做好辖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
依法开展孤儿救助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对全区孤儿申报的程序和手续进行了重新审定。针对我区5名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扶助金,从而大大提升和改善了孤儿的养育质量,为孤儿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生活保障。同时,对全区非福利机构和个人非法收容孤儿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法现象。
(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进步,社会捐赠和慈善工作取得新进展。
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捐赠和慈善超市工作新模式。一是改变“坐堂等捐”模式,推进社会捐助接收网点建设,在10个街道办事处各设置了一个“爱心物品捐助箱”,方便市民随时、随地捐赠。截至5月底,区捐助中心共接收各类捐助物品35174件,其中34928件已打包并转送市捐助中心。二是持续开展慈善超市工作,每月定额向困难群众发放日常用品。截至5月底,慈善超市为辖区低保户发放日常物品及节日慰问物资共计价值约13万元,总计发放各类生活用品5340件,受助困难群众4155人次人。
深入推进“大爱罗湖”结对帮扶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阳光慈尚·大爱罗湖”深圳罗湖公益平台的前期培训活动。区慈善会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两种方式开展培训,同时与社会爱心力量密切对接,商讨共建公益平台相关事宜。二是进一步扩大结对帮扶活动范围及队伍。目前,“大爱罗湖”结对帮扶活动共组织发动了36个公职部门、1136位公职人员、161家爱心企业、5家公益机构参与到结对帮扶活动中,全区1030户需要帮扶的困难家庭得到了为期一年的结对帮扶。上半年,累计发放帮扶金388.45万。三是邀请专业技术团队研发打造“大爱罗湖”公益网站平台。网站下设动态新闻、公示及信息发布、爱心传递、公益合作项目、人人慈尚等14个子版块。目前,大爱罗湖网站已成功试运行,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正式上线,并已与区信息中心取得了联系,将该平台网络后台安置于区信息中心。
实施常态慈善救助机制。上半年,区慈善会按照《罗湖区慈善会关于罗湖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和《罗湖区慈善会关于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暂行办法》,共救助重大疾病患者25人次,累计救助资金15.92万元,同时向市慈善会推荐报送25名劳务工参加“劳务工关爱基金”项目,救助资金共计35.9万元。
三、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发展壮大
上半年,全区新增登记、备案社会组织63家,其中登记17家(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备案46家(均为社会团体)。截至5月底,全区在册登记、备案社会组织共985家,其中登记426家(社会团体1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76家),备案559家(均为社会团体)。
(一)推进社会组织登记改革
有序推进八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文娱类、科技类、体育类和生态环境类等8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上半年,为5家社会组织办理了直接登记。
加强行业协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全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行业协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三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现有“深圳市罗湖区古玩行业协会”正在积极筹备。同时,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孵化培育、协调指导、集约服务、党建群团建设等方面的枢纽型功能作用,引导、团结、培育更多同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及公共服务。
深化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下放街道办改革,对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协助街道办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上半年,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87家,其中文体类74家,社区服务类13家。
(二)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一是发布《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72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对社会组织的评估准备工作,根据《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关于开展2013年罗湖区社会组织评估发展的通知》以及《罗湖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对我区已登记的418个社会组织进行摸底调查,目前,初步确定有207个社会组织符合条件参加评估。
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托“罗湖区社会组织服务网”,及时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情况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自网站开通以来,已有300余家社会组织制作了自身主页,共发布政策法规85条、通知公告66条、工作动态信息269条、社会组织动态信息68条、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信息402条。
四、构建社会化养老体系,保障“长者民生”
(一)着重丰富和健全养老服务模式
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上半年,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2013年度深圳市罗湖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3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目前已完成评估工作并督促服务机构进行整改。
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加大我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按照年度工作推进要求,区老龄办下发了《关于上报开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通知》,广泛发动各街道办挖掘和申报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场所资源,并对各街道上报的20个场所进行实地调研与项目落实,目前已初步认定并上报提交6个条件成熟的场所。
完善“无围墙”社区公益养老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区社会福利中心专业的护理资源,以“守护夕阳志愿者协会”为主体,引入社会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实行“送养老服务上门”活动。截至5月底,已完成新增70户老人的上门服务工作,加上去年的服务对象,目前已达100户。在服务次数方面,已登记完成700余次上门服务,加上去年的200余次,总计已达近千次。
完成“星光老年之家”星级评定工作。根据深圳市《星光老年之家分级管理量化评定细则》的标准,已完成对我区2012年“星光老年之家”等级评定,同时做好“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工作,拨付服务补助费608万。
(二)着重关注和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慰问活动。在今年春节期间,组织安排慰问百岁老人、五保老人、困难老人及居住在社会福利中心的老人。上门走访百岁老人11人次,五保老人4人次,困难老人132人次,福利中心老人263人次,共计发放慰问金36.2万元。
启动对户籍老人的免费体检工作。从5月起,启动2013年对全区60周岁以上无工作单位户籍老人以及8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免费体检工作。目前,已完成体检532人。
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联合区卫人局下发《关于为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通知》,做好为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残疾人、精神病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
(三)着重提升和优化常规为老服务
以拨付项目经费助力为老服务。拨付各街道办事处2012年度福彩公益金的计划资助项目(注册社会组织)经费238.2万,“幸福老人”计划资助项目(备案社区文体队伍)经费32.4万,居家养老服务经费113.605万元。区财政拨付2013年第一、二季度高龄津贴经费338.88万元,80岁以上户籍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129.26万元。
落实为老服务政策。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审批、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审批新增居家养老服务232人;做好高龄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上半年领取高龄补贴的老人新增260人,终止68人,变更31人;做好敬老优待证的审批、上报和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敬老优待证4258份。
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工程建设。区社会福利中心已制定《罗湖福利大厦二期工程功能使用方案报告》,《罗湖区福利中心二期开办物资采购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目前正认真准备二期开办工作。届时将新增床位702张,加上大厦一期325张,总床位数最高可达1027张,能够暂时缓解我区机构养老床位紧缺压力,基本满足我区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需求,大幅度提升全区的机构养老实力。
五、深化双拥优抚安置,促进“共建共赢”
(一)双拥共建创新开展
深入推进“爱民固边六进社区”警民双拥共建活动。一是完善2013年“爱民固边六进社区”活动方案。区双拥办与武警指挥部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深入推进“爱民固边六进社区”活动方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爱民固边六进社区”警民双拥共建活动方案》;5月30日,在市委政法委陈志兴副书记的主持下召开了现场会协调会,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以打造成为全市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二是做好双拥共建活动宣传。截至6月,区双拥办共编发《罗湖双拥简报》12期。通过双拥简报的出版,让广大军民能够广泛了解到辖区军民共建信息和实时动态,较好地促进了部队和驻区的共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军民参与共建的积极性。
组织节日慰问辖区部队活动。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开展慰问部队活动。区委、区政府五套班子领导分为6个慰问团,带领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对12个主要驻深部队和78个支队级以上部队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金累计422万元。
(二)优抚安置稳步推进
关爱优抚对象,及时组织慰问和发放抚恤补助经费。一是为全区918名在册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共计191.4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上门走访优抚重点困难家庭60户次,发放慰问金6万元。三是及时对困难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发放临时医疗救助53人次,共11.9万元;子女就学补助22人次,共6.6万元。四是及时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上半年,我区新增各类优抚对象35人(其中两参人员21人);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361.88万元(其中两参人员生活补助253.62万元);补发2012年度提高标准后残疾抚恤金10.9万元;发放辖区25名烈士遗属赴异地扫墓经费22.5万元;拨付优抚对象住院“一站式”结算经费2.7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25.3万元。
着力搭建与优抚对象沟通平台,做好政策解释、情感交流工作。通过建立早茶座谈制度,区优抚安置科把与优抚对象的沟通工作常态化,进一步了解优抚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安抚、解释等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与优抚对象早茶座谈活动85人次;自2011年开展早茶座谈活动以来,各类优抚对象参与活动达590人次。
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年初接收2012年冬退役士兵98名,其中义务兵84名,一级士官14名,党员38名,自谋职业率100%。二是做好98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报读摸底,组织报名参加高考和中级、网络培训等工作。上半年,退役士兵中有10名报考2013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3名专升本,13名参加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23名参加深圳技师学院短期技能培训,15名回原校复读。
社会维稳有效落实。妥善处理维稳应急工作,做好形势分析研判。一是在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加强信息的收集和研判,每日指定专人会同各街道排查可能进京上访的苗头和动态,做好重点人员的动态掌握和疏导工作。二是根据区维稳办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时上报《罗湖区民政局维稳专项调研工作部署与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对辖区群体的维稳形势进行了排查化解与分析研判,并妥善处理了多起信访诉求,使我区涉军群体维稳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未出现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等情况。
六、加大专项工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创新推进婚姻登记服务。一是以“树优良作风,创文明窗口”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人性化服务,开展微笑服务,深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颁证服务,窗口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550对;办理离婚登记 1005对;办理补领婚姻证书34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848单;查阅档案约900件;其余业务量(网上回复信访回复量、电话咨询)约10626单。二是圆满完成“2013年1月4日(爱你一生一世)”和“2013年5月20日(我爱你)”等好日子的婚姻登记工作。区婚姻登记处提前做好高峰期应急方案,采取提前网上预约、增加工作人员、延长上班时间等多项保障措施,确保当天登记工作顺利进展。三是启动婚姻家庭指导室工作。区婚姻登记处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新模式,通过建立婚姻家庭指导室,运用专业人士和丰富的婚姻家庭知识实施对婚前、婚中、离婚前的360度指导工作,有效改变了传统婚姻登记中存在的婚前辅导空白、婚中维护空缺,离婚之前不管的现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面完成政府购买136个社工服务岗位任务。在一季度,已全面完成了136个社工服务岗位的政府购买任务,包括2013年新招标购买的60个社工服务岗位和续签的去年中标的76个社工服务岗位。目前,各岗位服务社工,服务状况良好,共完成建档410份,开启辅导性个案174个,咨询性个案465个,完成个案70个,开展小组活动105次,开展社区活动145次,走访430次,电访1800次,服务总人数达18500人。
认真做好殡葬管理与服务。一是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和引导群众在清明期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拜活动,确保祭拜活动平安、文明、祥和。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祀群众4600多人次,出动机动车250余辆,工作人员现场值班290人次,免费派发鲜花1000多束,悬挂宣传标语45幅。二是加强对辖区医院和住宅区死亡人员尸体的管理,1-5月,全区户籍死亡人口295人,全部实行了火化,确保了我区火化率保持100%。三是及时协助处理意外殡葬事宜11宗和群众投诉,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