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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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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7-12-19
名称: 2017年罗湖区民政局工作小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福利事务科)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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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罗湖区民政局工作小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福利事务科)

发布日期:2017-12-19  浏览次数:-

  福利事务科全面依照我局2017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按照“兜底线,保民生,救急难”的民政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保障福利水平

  (一)认真开展节日慰问帮困工作。以“送温暖、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积极开展了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期间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让困难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1、为511户低保家庭,8名孤儿以每户慰问金2000元的标准共计发放春节103.8万元慰问金。为509户低保家庭,31名困境儿童以每户慰问金1000元的标准发放中秋国庆慰问金共计54万元慰问金。2、为全区低保边缘家庭131户,慰问标准1800元,发放春节慰问金23.58万元,重疾困难家庭228户,每户慰问标准为1600元,共计发放春节慰问金36.48万元。为全区低保边缘家庭107户,慰问标准900元,发放中秋国庆慰问金9.63万元。(二)做好常态性低保、低保边缘户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做好低保审批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城市低保对象收入状况调查工作,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切实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1、全年为全区5966户次12020人次发放低保金904.1082万元,养育扶助金172.63万元,燃气补贴11.996万元,低边62户发放养育扶助金18.024万元。孤儿和困境儿童补贴19.9207万元。2、根据市里《关于调整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低保金标准提高到900元,4月份对全区的低保户低保金进行了补差工作。

  (三)加强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纾解民困。在落实低保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了救助范围,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提高了临时救助额度,扩大了社会救助类型,各种专项救助得到不断完善。1-11月275户次低保家庭申请学费、医疗、生活困难等社会救助共计204.3734万元,61户次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社会救助共计36.0339万元,100户次其他困难户社会救助68.5131万元。2017年1-11月共计为困难家庭审发各种困难救助经费合计超过322万元。

  二、加强专项事务管理,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回复有关福利机构申办条件和程序的咨询。加强对区福利中心的业务指导。11月新增一家民办养老机构—长寿人颐养院,为全区增加40张养老床位,为全区养老需求给予更多供给和机构养老的新选择。2、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依法开展。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为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生活保障。我区散居孤儿9名,困境儿童20名。3、流浪人员救助。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引导非户籍流浪人员92人次到市救助站,并对缺乏路费的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给予小额救助。辖区内疑似精神病人的流浪人员由区联合执法大队送至康宁医院。对于街面流浪人员的救助,我科派专人参加区城管公安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参与执法行动。4、收养方面。接待有关收养咨询79人次,解答收养申请人的相关咨询。办理三代以内近亲属之间的收养一宗。5、加强对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特别防护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和《罗湖区民政局2017年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等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约谈存在隐患的福利机构负责人,检查区属福利机构,全方面加强对区属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6、加大对精神病人救助的力度,全年为低保、低边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精神病人困难家庭79户发放每户3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23.7万元;同时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好精神病人监护人补贴发放工作。7、从10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由残联转为民政局核发。10-12月三个月为5322人次核发重残、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军残、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情况发放补贴经费326.24万元。

  三、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

  1、进一步规范室内避险场所标识牌,加强避灾场所管理,对区属室内避难场所的变动情况和安全性进行了重新复查,全区今年有45个中小学校做为室内避险场所在灾害性天气下向公众开放。2、做好汛期的防灾工作。为做好防御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梳理我区有关应急预案,并根据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进一步完善我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机制,防御“苗柏”“天鸽”“帕卡”等台风和暴雨天气对我区的风雨影响,及时开放避难场所,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避险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工作。3、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创建“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推荐工作,今年笋岗街道的湖景社区、清水河街道的银湖社区为推荐社区。4、做好春运期间和特别期内的物资储备和应急救灾工作。5、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应急避难场所是深圳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项目之一,我科为45家应急避难场所统一制定安装标识牌,并要求各街道送物资到避难场所,多方面促使应急避难场所达到迎检要求。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措施:

  一是机构养老床位供给不足与老龄化加剧之间的矛盾。我区有一家公办养老机构区社会福利中心,中心一、二期共有养老床位952张。社区拥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个,设休息床位共178张。6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区2017年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为5.7万人,预计到2020年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约为7万人。根据《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35张养老床位的标准。截至目前,我区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约为18.9张,尚未达到规划要求。总体来看,我区机构养老床位不足属于市场供给带来的缺口。

  针对我区每千名户籍老人床位数的供给不足,我局积极找差距,补短板,为民办养老机构创建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做好惠民生、补养老床位短板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解决增加养老床位工作:(一)出台《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管理试行办法》,从政策层面加大对民办福利机构的资助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二)做好在建的长寿人养老院、康馨养老东院等养老机构的服务工作,增加民间资本入资福利机构,提高我区养老床位比例;(三)规划养老床位供给策需求,将养老机构场地规划和建设纳入到城市更新和棚改建设中,主动向城市更新局、物业办、规土委等相关部门申请养老福利机构场所和用房。(四)吸收和借鉴其他地区机构养老先进经验,采取ppp合作模式或战略合作方式,做大做强我区机构养老供给工作。

  二是困难群众的保障救助需要强烈与低保和救助的认定和管理手段有限之间的矛盾。(一)低保和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难。一般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但无法准确认定居民收入和财产状况,特别是更能反映居民经济状况的银行、保险、证券等信息还没有实现实时查询。(二)空挂户和无固定住处的低保家庭动态管理难。目前我市低保家庭实行“属地管理”,但许多低保家庭并未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户籍所在地工作人员对空挂户和无固定住处的低保家庭开展定期随防和资格再认定比较困难,难以掌握其家庭人员生活最新情况,给低保金调整和低保户的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三)骗保惩罚措施落实难。由于“低保家庭”的含金量明显增加,获得低保救助的家庭即使人口减少、家庭收入、财产增加,但为了继续享受低保,采取隐瞒收入和财产、不主动申报就业等信息,即使核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也采取各种手段和理由拒绝退出低保。同时,民政部门对骗保金额的追缴和骗保人员的惩戒措施难于落实,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也影响了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

  为实现使真正困难的群众能够得到政府的救助救济,筑牢托底保障的安全网,具体解决和落实措施有:(一)建议市层面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法定机构。借鉴上海等城市先进经验,我市成立专门的法定核查机构,将信息核对覆盖到银行、证券、保险、房管、车管等所有涉及居民家庭经济信息的部门和机构,依法核查和综合评价低保家庭的实际财产和收入状况,供相关部门审核认定,通过去伪存真,明确辨别,实现低保申请认定和经费发放调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实保障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健全居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结合我市的“织网工程”,建立居民家庭收入财产数据库,健全居民家庭财产信息系统,实现工商、公安、税务、房管、银行、金融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库向法定认定机构开放,建立常态化的联运核查机制,通过数据交换比对,及时准确查阅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清理低保“超标户”,保障低保救助规范运行。(三)调动社区力量加强低保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发动社区居委会、居民议事会、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采取定期随访、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区服务中心或社会组织对申请低保家庭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核准,提出有效的经济状况评价报告提供给民政部门,保证民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五、2018年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惠民生、补养老床位短板工作。从政策层面加大对民办福利机构的资助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做好在建养老机构的服务工作,增加民间资本入资福利机构,提高我区养老床位比例;规划养老床位供给策需求,将养老机构场地规划和建设纳入到城市更新和棚改建设中,主动向城市更新局、物业办、规土委等相关部门申请养老福利机构场所和用房。

  二是继续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审核和低保经费的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困难家庭的走访核查力度,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和一门式受理办理工作。促进我市低保办法的修订及全市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建立,筑牢“底线民生”的安全网,能够做好“应保尽保,精准救助”。

  三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督促落实精神病人监护人补贴的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与残联对接,从10月起由民政局按月发放我区2800多名残疾人的生活和康复补贴的发放工作。我局将加强对街道办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真正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对于精神病人监护人补贴发放工作,我局将继续督促街道办事处分析原因,查排问题,多措并举落实好精神病人监护人补贴发放工作。

  四是做好防灾救助应急工作。继续做好汛期和寒冷天气及春运期间防灾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