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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46XE/2022-0009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9-23
名称: 罗湖区民政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3
主题词: 安全生产 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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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民政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罗湖区民政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

1

杨文秀

党组书记、局长

罗湖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2.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会议和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突出问题;

4.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人财物的支持保障力度;

5.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组织本部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每年至少4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督导检查;

7.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处置以及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

曾惠卿

一级调研员

(业务分管领导)

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社会福利(事务)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部门)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具体协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组织社会福利(事务)科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

陈海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本单位排名第一的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务)

分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区安委会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养老服务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和分管领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指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时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讨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析研判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突出问题;

5.组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检查项目内容,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措施应当及时登记,每年至少6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督导检查;

6.组织分管科室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7.开展针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演练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能力;

8.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处置以及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4

蓝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业务分管领导)

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部门)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具体协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组织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5

邵剑鸣

四级调研员

(业务分管领导)

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办公室、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部门)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具体协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组织办公室、区婚姻登记中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

卢君

办公室主任

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2.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办公室业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负责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

5.根据相关需求,协助安全生产业务牵头科室采购符合安全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的安全设备和物资,协助验证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7

陈贞竹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2.定期指导各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办公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隐患;

3.协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分管领导对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所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4.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掌握安全技能;

5.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纳管的社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场所的安全隐患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7.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8

张景辉

社会福利(事务)科科长

社会福利(事务)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社会福利(事务)科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社会福利科分管领导对所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配合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不定期组织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对纳管的7家福利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场所的安全隐患;

3.贯彻落实与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相关的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4.组织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掌握安全技能;

5.定期组织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办公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隐患;

6.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7.协调各部门、指导街道、社区做好深埋绿化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组织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掌握安全技能;

9.定期组织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办公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0.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殡管所日常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11.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9

肖峻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分管领导对社会组织管理局所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罗湖社会创新空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配合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组织社管局工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掌握安全技能;

4.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纳管的社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0

高晔钧

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养老服务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养老服务科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承担全局关于儿童康复机构、养老机构和所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具体工作进行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协助养老服务科分管领导对业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配合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

3.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季度、年度综合考核评估体系;

4.落实与本科室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5.组织本科室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

6.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7.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纳管的社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场所的安全隐患;

8.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1

黎少忠

婚姻登记处主任

区婚姻登记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婚姻登记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局领导对所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落实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

4.定期组织登记处工作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办公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2

陈少洁

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区民政事务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民政事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有:

1.协助局领导对所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2.落实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3.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

4.定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办公设备设施、老人生活区、厨房、消防通道、配电房等场所的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