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6月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莲塘街道鹏兴社区、莲塘社区党委、莲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莲塘骏烨股份合作公司党支部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莲塘街道鹏兴社区、莲塘社区党委、莲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莲塘骏烨股份合作公司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受理内容主要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莲塘街道鹏兴社区、莲塘社区党委、莲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莲塘骏烨股份合作公司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55-2232153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邮政通信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西岭下北区翠苑家园莲塘街道办事处312办公室(注明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18000;在罗湖区国威路188号松源大厦莲塘街道办事处1楼大门左侧、鹏兴路2号鹏基工业区701栋1楼、聚宝路56号聚宝商业中心2楼、聚宝华府裙楼1楼、莲塘路188号莲塘村综合楼1楼各设置1个“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5月3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