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
举报问答
我要举报
举报查询
政策法规
区纪委(监察局)最新动态
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机构
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
区纪委(监察局)部门职能
您现在的位置>> 罗湖区纪委(监察局)>>区纪委最新动态
罗湖区行政监察系统为政府勤政廉政带来五大变化
 
罗湖区行政监察系统运行一年多以来,有效地形成了行政监察和职能监督合力,提高了全区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执行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政府勤政廉政的巨大变化,有力地促进了罗湖区的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一是形成了全区行政工作的“大监察”格局。罗湖区将新兴的电子网络技术运用于全区行政监察工作中,建设出一套具有城区管理特色的行政监察系统。监督内容包括行政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信访办理、重大事项办理、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行政执法监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城区各项主要工作。随着行政监察系统二级平台的建立和运行,行政监察系统从街道办事处延伸到各业务科室和社区工作站,系统覆盖了罗湖区行政工作的几乎所有领域,形成了以行政监察为主导,行政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区行政工作的“大监察”格局。
二是实现了行政管理方式、观念的“革命性”变革。该系统实现了行政监察的网上监督、在线监督,是对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是对执行过程的全方位监督。这种行政方式的改革在罗湖区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和信访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罗湖行政监察系统子平台之“重大事项办理督察子系统”和“信访办理监察子系统”的应用,完全打破了传统政务督查工作和信访工作方式,实现了工作方式的彻底变革,督查件和信访件从登记、交办、办理、回复到告知全部在电脑系统中自动运行,实现了督查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电子化”和“自动化”。
三是全面提升了行政执行力、行政效能。过去许多部门布置一件事,都是采取“人盯人”的方式,上传下达主要靠打电话,反复催办,耗费资源,浪费时间,效率低下。有了行政监察系统后,如今大部分事项只需在系统上发布督办即可。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系统就会自动对其发出‘黄牌’、‘红牌’,并纳入对该部门的绩效考核。电子监察既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工作中推诿拖拉、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又从客观上节省了大量行政成本和经济成本,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能。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区委区政府政务督察室通过“行政监察系统”发布的重要工作责任制、重点投资项目进展、重大决策、会议交办事项以及领导批示等督办件共有291件,任务602个,没有发生因同一事项被两次督办的情况;在2007年,仅行政许可办理一项,区政府各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共办理了12055件,且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25%;近年来,区政府先后多次在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接收市民就民生等问题提出的信访件,自2006年起通过该系统对该部分信访件进行交办,在各部门形成了联动联调的格局,信访件在规定时限内的办理率达到100%。
四是逐步实现了廉政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罗湖区“行政监察系统”与罗湖区原有的各行政网站进行了对接,时刻监察行政行为的每个环节是否出现违规,实现了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格式化和公开化管理。尤其在以往最难规范、最容易发生问题、滋生腐败的政府投资环节,政府投资监察子系统通过对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拨付全过程实行即时监察,有力地加强了监管力度,堵塞了可能出现的漏洞。系统规定所有工程必须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工程结算、施工财务结算、资产登记、资产移交等各个环节,由此杜绝了以往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不按规定招投标、高估冒算、夸大工程量等违规行为,使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工作。
  五是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公开化程度。行政监察系统对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实时监控。政府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环节,通过“行政监察系统”都能够公开、透明、清晰地展现在“阳光”下,显示在人们眼前。分管区领导能够通过系统可以掌握各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各单位一把手通过系统可以掌握全局工作的动态和进展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履行其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各职能部门能通过系统直接处理交办的各项工作;各监察部门能够通过系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行政过程中存的在问题,并理顺政府运行管理关系;同时各职能部门及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可以对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就连普通老百姓也可以通过系统的外网,明明白白地了解政府工作的内容、程序、结果,对政府进行监督。
 
版权所有© 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监察局)
主办单位: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