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公安分局提出五条措施加强队伍建设
罗湖公安分局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根据干警队伍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及警队结构和现实表现,及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了五条措施,着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专干工作制度。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纳入监督范围,真正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的监督制约。通过建立财务审核小组,吸收部分民警代表参与对本单位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的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三是设立分局廉政专项奖励基金。对开展“无违纪所队”工作较好的单位以及廉洁奉公的先进领导、民警给予奖励,激发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同时,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社会公众举报违纪线索查实的给予物质奖励,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有违纪苗头、违纪问题的领导和民警,按人建立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使用、交流、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大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对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苗头和查实有违法违纪事实的,及时向民警家属进行通报,争取民警家属的支持和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