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区领导的统一协调部署下,罗湖区物业办紧紧围绕服务疫情防控、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城市更新公配物业配建、物业接收、物业购置、经营性物业到期收回及租赁社会物业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物业对全区产业发展和民生建设强有力支撑作用,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物业保障。
一、加强人财物调配,坚决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深圳“5·21”疫情发生以来,区物业办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安排,加强人财物调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干部迅速下沉,充实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力量。迅速安排26名工作人员下沉清水河街道坭岗、梅园、玉龙、草埔西、龙湖、银湖6个社区,协助社区开展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出入小区亮码测温等工作,目前仍有2人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沉社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街道社区安排,当好社区疫情防控“战斗员”、“宣传员”、“监督员”,守护社区群众健康平安。
(二)做好重点物业罗湖商务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多举措织密疫情防控网,实行楼栋封闭管理,落实亮码测温等防疫措施,确保了大楼疫情防控无死角;另一方面,配合城东社区开展疫苗接种专场。3月24日,经过前期深入企业宣讲政策、统计人数、落实场地,在罗湖商务中心45楼开展了一次疫苗接种专场,共有200多人次接种了第一针疫苗。
二、推进城市更新,全力做好公配物业配建、政府物业复建拆赔工作。
(一)以我区民生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公配物业配建工作。一是做好公配物业配建工作。对金翠城市更新单元、市人民医院周边片区-雅园宾馆城市更新单元、清水河重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笋岗仓库07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布心花园一二四区城市更新单元等5个项目专项规划提出意见。对京基水贝时代广场、华润智地文创中心、翠苑花园、翠园华府、水贝国际珠宝交易广场、京基水贝城市广场、水库新村征返地等7个项目的公共配套方案设计提出意见。二是做好公共配套物业项目监管工作。对粤海大厦城市更新单元、布心村水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A的实施监管协议提出意见,并与开发单位签订实施监管协议。三是对金威啤酒厂工业遗存项目委托运营管理协议提出意见。
(二)加快推进湖贝、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内政府物业复建签约工作。1、湖贝片区:(1)已完成市交通运输局爱国大厦物业、南山区物业办物业、罗湖区文化公园地下停车场复建协议签订工作。(2)与市灯光中心已就政府物业移交复建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正按程序报批。与市灯光中心、华润公司签订罗芳哨所使用协议,市灯光中心管理一所于2021年6月19日整体搬迁至罗芳哨所办公。(3)罗湖税务局锦湖大厦物业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完成备案,正按程序与该局签订《政府物业资产调剂移交协议书》。(4)经与罗湖交警大队、华润公司多次协商,已起草罗湖交警大队《政府物业移交复建协议书》及《政府物业复建整合安置协议》。(5)市公安局物业,与区城市更新局多次上门宣讲政策、沟通协调,已以区政府的名义发函给市公安局,待市公安局按其程序报批后,将与市公安局开展物业签约工作。2、蔡屋围片区:(1)省公安厅第九处已将金华街17号楼物业移交给京基公司,并签订《被搬迁房屋确认书》,正在按程序签订复建协议。(2)市公安局物业,2021年6月25日已以区政府名义向市公安局发函商请支持推动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复建腾挪签约事宜,将于近期与该局协商签约事宜。
(三)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政府物业的拆赔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秀片区城市更新意愿征集、中华花园二期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相关工作。
三、推进物业购置和处置工作,为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提供物业支持。
(一)推进深业智丰大厦1栋裙楼1-5层购置工作。一是做好购置款的支付工作。二是就区卫计局提出的物业置换使用方案提出意见。
(二)协调推进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按照2020年6月与中保公司、德瀚投资公司签订的招商中环A栋写字楼购置权益转让的《三方协议》,我办有协助中保公司推进中保大厦(即招商中环A栋写字楼)室内装修工作的义务。一是2021年以来保持每周2次以上派出工作人员到中保大厦参加现场巡查和多方会议等活动;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世联行每月保持5次以上到中保大厦参加会议、简装踏勘、简装查验及现场巡查等。二是结合简装查验发现的质量瑕疵问题,责成德瀚投资公司出具了《兜底承诺函》,对于世联行和戴德梁行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查验出来的问题照单全收,落实整改。三是针对有可能出现的延期交付风险,专门发函要求德瀚投资公司制订倒排工期表,合理增加人手,成立问题整改跟踪小组,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质保量推进简装遗留问题整改,确保装修质量合格并依时交付。
(三)推进城建大厦25-50层购置物业相关工作。就地铁11号线二期红岭南站施工影响城建大厦项目施工效率,是否同意城建大厦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及最终交付的时间在原协议基础上相应顺延200天并免除城建置地公司的赔偿责任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
(四)推进创新型产业用房按成本价回购。重新启动特力水贝珠宝大厦创新型产业用房和公共食堂成本价回购事宜。
四、加快物业接收和移交工作,服务全区产业及社会民生建设。
(一)开展公配物业接收和委托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完成社区配套物业接收6981.23㎡。一是完成接收实地剑兰郡02层18号社区配套用房并委托给桂园街道办管理使用。二是完成接收招商盛世广场01层09号、02层01号等2处社区配套用房并委托给笋岗街道办管理使用。三是完成接收京基水贝洪湖苑01层01号(复式两层)、01层02号(复式两层)、02层03号、03层01号等4处社区配套用房并委托区文体局、区卫健局、翠竹街道办管理使用。四是完成接收国威电子商务大厦(东区)01层04-06号、02层04-05号等5处社区配套用房并委托莲塘街道办管理使用。
(二)推进相关物业移交和接收工作。一是完成107处住宅物业移交区住建局管理工作。二是完成区残联两处物业接收和委托管理工作。三是做好银湖半山物业移交工作,已拟定移交协议书,并经律师审核,正在办理签订手续。
(三)做好产权办证工作。上半年,完成12处社区配套物业物业的产权办证工作。一是完成中海慧智大厦2栋01层P02、P03、P04等3处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办证工作。二是完成深南阳光大厦配套01层P01号、02层P02号、03层P04号、04层P06号等4处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办证工作。三是完成国速世纪大厦111、112、113、201等4处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办证工作。四是完成深业泰富广场社区配套用房01层P03产权办证工作。此外,正在推进罗湖体育中心网球馆物业、档案大厦的产权办证工作。
五、发挥政府物业平台作用,服务我区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为区招商引资提供空间保障,协助产业部门引进并留住企业。一是依托罗湖商务中心等产业平台,配合区产业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新引进的南方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招商项目提供高效优质的进驻服务。二是贴近服务,为优质企业留在罗湖发展增强信心。为丹马士、青岛啤酒、渣打银行、世联地产等重点企业做好服务,确保优质企业引得进、留得住。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改造,优化营商环境。对水贝华达园珠宝平台中央空调、户外电梯、逃生通道进行维修改造,营商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加快空置物业招租。一是每月将产业用房空置信息报送给区工信局、区科技创新局、区金融服务署、区文体局、区住建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产业部门,以便产业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将除产业用房以外的其他空置物业在深圳联交所或者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进行公开招租。三是探索新的招租渠道:一方面,以商引商,通过走访存量企业、拜访相关行业协会等推动物业出租。另一方面,通过报刊、网站加大对空置物业的招租宣传,探索在深圳特区报刊载招租信息。
六、多措并举,解决基层基础和社会民生物业需求。
(一)租赁社会物业。一是租赁市邮政大厦附楼1-2层物业给东门街道办建设红色村(东门红色记忆馆),该项目为中组部确定的广东省19个红色村振兴建设试点之一。二是租赁渔民村渔丰大厦二楼物业给南湖街道办作渔民村一体化党群服务中心办公人员场地。三是完成清水河街道办梅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红岗大厦二楼物业的续租工作。四完成翠竹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场地文锦广场裙楼二层B2区物业的续租工作。
(二)收回到期经营性物业。为解决我区小学学位紧张问题,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我办全力推进碧波小学综合楼商铺到期收回。同时收回到期物业翠竹大厦19楼、华丽花园19号裙楼三楼解决翠竹街道办、水务局办公场地问题。
七、积极推动政府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推进委托管理物业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委托管理物业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47项物业存在长期空置、改变用途等问题,按照区政府七届一百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要求,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于今年1月28日纳入区督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完成整改21项,正在按计划推进的26项,我办正持续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物业管理难点问题。1、产权管理方面:依法诉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是松泉山庄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松泉山庄幼儿园类案件二审等待开庭,住宅类案件一审于2021年7月9日开庭。二是金丽豪苑社区配套用房移交诉讼,罗湖法院一审我办胜诉,开发商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罗湖法院重审先行判决幼儿园、垃圾站、居委会用房、团委书店,幼儿园配套住宅择日判决。2、物业租赁方面:依法起诉追缴租金。委托律师对欠租大户深圳市华瑞生物医药转化研究院、深圳市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银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进行起诉,对深圳市慈航无人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发起仲裁。同时对盈富恒集团拆除名仕商城K15、K16商铺未按法院判决书支付租金归还商铺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做好动员发动。3月4日上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制定《区物业办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时间表》,为全体党员购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籍,7月1日上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做好党史宣讲。5月26日上午,与区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联合举办“百年党史日日新 红色家风代代传”党史宣讲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2月,群众朱润和反映其已拆赔物业仍在其名下,导致其出售、购买房屋不能按“唯一住宅”享受税费优惠。区物业办了解到群众的诉求后,立即组织产权部同志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协调规划国土和税务部门,在不到3个月时间,为群众办理完成多缴纳的十余万元税款的退款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