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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3G347887280/2025-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14
名称: 罗湖区机关物业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主题词: 罗湖区机关物业办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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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机关物业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2024年,罗湖区机关物业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政府物业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现公布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机关物业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罗湖区机关物业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政府物业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现公布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机关物业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罗湖区机关物业办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作用,紧密结合政府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群众对我办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

       一是将区机关物业办机构职能、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业务公告等政府工作信息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实时更新,2024年,罗湖区机关物业办通过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3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公开目录1条;机构职能8条;政策法规4条;工作动态29条;通知公告41条;计划总结4条;资金信息4条;公开年度总结1条。二是做好政民互动。积极拓宽与公众的沟通渠道,通过网上民意征集、现场座谈会、张贴公开信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三是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同时在罗湖政务网上公开,全年公开共21处。四是出租物业合同关键信息(包括物业地址、面积、承租人、租金、租期)在罗湖政务网上公开,全年公示共61处。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我办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24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网友留言0条,舆情0条,均按要求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领导高度重视,牵头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任担任组长,综合部负责协调落实全办的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人员负责汇总整理信息,统一发布。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区机关物业办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三是保障内容更新。一旦人事、政策、工作动态、联系方式等有所变动,及时将有关信息发布上网,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准确。四是加强教育监督。分管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落实责任,并派遣政务公开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业务专题培训,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做好保障。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我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区政府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做到信息公开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机制

       我办认真对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上级指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绩效管理及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工作,严格自查自纠,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完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要求政务公开人员做到主动积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文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发掘。二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办将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管理机制,健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深化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丰富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并加强与司法、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高效的工作合力。四是做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