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海绵城市相关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2019-2020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拟对罗湖区海绵城市相关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2019-2020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海绵城市相关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2019-2020年) 合同金额(万元):800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对原合同修改内容如下: 1.原合同“7.1.1合同总价按采购中标价人民币(见附件1:中标通知书)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确定,其中本底调查、三年达标方案、系统化方案总价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2年技术服务总价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现修改为“7.1.1原合同中三年达标方案的中标价为人民币678300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减半收取,为339150元。故本底调查、三年达标方案、系统化方案总价由5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660850元;2年技术服务总价仍为人民币3000000元”。 2.原合同“7.2.2具体付款时间为:①本底调查、三年达标方案、系统化方案部分,分三期付款。”中的“第二期:成果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且收到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3项工作费用的40%,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第三期:提交全部项目成果,通过深圳市或罗湖区海绵城市领导小组会议审查且收到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即3项工作费用的30%,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元)”。 现修改为“第二期:成果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且收到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3项工作费用的40%,即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贰仟伍佰玖拾伍元整(小写:1762595元);第三期:提交全部项目成果,通过深圳市或罗湖区海绵城市领导小组会议审查且收到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即3项工作费用的30%,即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捌仟贰佰伍拾伍元整(小写:1398255元)”。 3.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双方为进一步完善原合同价款的相关事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原合同中的《三年达标方案》涉及合同款项以中标价的50%予以结算。《三年达标方案》部分款项变更为33.915万元,该项目合同总金额由500万元变更为466.085万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园路55号 联系电话:22185534 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