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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MB2D24091X/2020-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12-15
名称: 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5
主题词: 碧道 建设 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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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5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管控和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拟在原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中增加一条甲方完成对乙方履约评价后方可支付相关费用的条款,因此支付方式由原合同约定的分三笔款支付,修改为分四笔款支付,合同阶段费用相应调整,合同总价不变。)

  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拟对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

合同金额(万元):138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对原合同修改内容如下:

原合同中第三条项目资金第二款关于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分 三 笔款支付。

1.第一笔款为合同总价的20 %,为人民币276000元(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第一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为合同总价的50%,为人民币69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定稿后,由乙方开具第二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笔款为合同总价的30 %,为人民币414000元(大写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在合同期满后经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符合项目要求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现修改为:合同总价由基本费用(占85%)和绩效费用(占15%)组成。支付方式:分四笔款支付,前三笔为基本费用,第四笔为绩效费用。

1.第一笔款为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第一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为人民币69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在甲方验收乙方提交《罗湖区碧道建设规划》定稿后,由乙方开具第二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笔款为人民币223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叁仟元整),在合同期满后经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符合项目要求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7000 元(大写贰拾万柒仟元整),在合同期满后依据甲方对乙方履约评价结果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实际绩效费用根据甲方的合同履约评价得分,按下列方法确定(履约评价表详见附表一):

履约评价得分大于等于90分,则实际绩效费用为绩效费用的100%;

履约评价得分大于等于85分、小于90分,则实际绩效费用为绩效费用的50%;

履约评价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85分,则实际绩效费用为绩效费用的20%;

履约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则实际绩效费用为零;

履约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履约不合格,甲方可报请主管部门对乙方作不良行为记录,并拒绝乙方3年内参加甲方的其他工程投标。

本工程仅对乙方进行一次履约评价,评价时间为:本项目履约期结束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了更好的管控和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拟在原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中增加一条甲方完成对乙方履约评价后方可支付相关费用的条款,因此支付方式由原合同约定的分三笔款支付,修改为分四笔款支付,合同阶段费用相应调整,合同总价不变。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园路55号

联系电话:22185534     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