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地处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东依宝安南路,南邻滨河路,北至红宝路,西至红岭路。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整体规划。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二期子项目D拆除范围内形成单一主体后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现开展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拆除用地面积45200.4平方米,其中02-01地块由实施主体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公交首末站、地下公共充电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4-01地块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由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并建设,建成后由政府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回购价格及程序等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拆除用地范围涉及123栋房屋的权利人,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公示表》。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
公示地点:罗湖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szlh.gov.cn/)、项目现场。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2项材料应附本人亲笔签名)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4.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至3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受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3号桂园街道办事处二楼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詹先生 82112572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公示表
2.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拆除范围图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1.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权利主体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