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于2020年12月30日在人民公园管理处发现一无主物,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法予以公告。
一、无主物基本情况
黑色手机,带有一个透明保护壳,无SIM卡。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一年内,请无主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领取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万达丰大厦东门派出所办理领取手续。
三、逾期未领取的处理
逾期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无主物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手机照片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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